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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樓鬧市“被釘子”30年 維修不批搬遷無門(圖)

時間:2010-06-09 14:25   來源:羊城晚報

東風路上車水馬龍,蘇三妹家危樓獨立 (羊城晚報記者 陳秋明 攝)

  在廣州市中心區,一棟多次被鑒定為危房的兩層小樓,自1979年就被徵拆,迄今已31年,卻依舊迎風挺立。

  在這個大拆大建的時代,在廣州“三舊改造”如火如荼的當下,為什麼一棟危樓能歷經30餘年而不倒呢?

  記者聞訊後的第一反應是,這位屋主比重慶堅守三年的“最牛釘子戶”還厲害。不過調查之後卻發現,屋主背景其實非常簡單———劉景懷生前係廣州農藥廠職工,危樓現由其妻、61歲的蘇三妹及其子女繼承。

  故事並非沿著“阿凡達”的邏輯———“釘子戶”反擊開發商的拆遷路子而發展,而是走出了一個相反的歷程:屋主在獲悉自家房屋被徵拆的消息後,苦等30年,卻始終沒等到有人來拆……

  我不是釘子戶,提出的要求並不過分,我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

  ———蘇三妹

  違法加建部分,只同意臨時保留作住宅使用,使用期限內因城市建設或者管理需要,城市規劃部門可以作出拆除的決定,並不給予安置或者補償。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

  昨天上午,蘇三妹去越秀公園走了一圈,11點多到家時發現電線、電話線、電視線、網線全被剪斷了,“也不知道誰幹的,這還叫我怎麼生活?”蘇三妹站在自家門外,指著面前那塊彌散著一股刺鼻屎尿味的空地,對羊城晚報記者不斷重復著一個問題,為什麼30年過去了,這裡還是爛地一塊、危破房一片?

  蘇三妹手指的這塊地,面積在2400平方米左右,緊挨著廣州市主幹道之一的東風中路。這塊地東、西兩側各矗立著一棟幾十層高的大廈,而幾棟破敗不堪的2-3層小樓散落其間,外加一棟新近被推倒的房子的殘磚破瓦,尤顯破敗。

  三十多年只“圈”不拆

  “1979年這塊地就被徵用了,說市房管局要建檔案館。”蘇三妹說,其間歷經變化,至今三十多年過去了,原來的東風三路改成了東風中路,自家門牌號也由東風三路338-4改為東風中路340號,房子還是那棟房子,但自己一家人的日子卻越變越難過。

  時間拉回到1979年4月,廣州市房管局領取了徵用這塊地的紅線圖和城市規劃局發給的國家建設徵用土地通知書,但直到1981年7月,房管局都未採取任何動遷行動。廣州市房管局後來也承認:我局劃紅線後,近幾年來在市區內無拆遷安置用房,拖延了動員搬遷工作的迅速開展。

  1994年2月18日,屋主劉景懷向越秀區規劃分局諮詢自家房屋是否徵用時,越秀區規劃分局規劃組給出的答覆是“該地段已由市房管局徵用”。蘇三妹說,市房管局1982年起委託其屬下企業穗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具體實施拆遷,“到1994年,徵用單位都是市房管局”。這一說法,得到了穗華方面的證實。“那時戶頭上只有我老公和兒子劉志昊兩個人,穗華提出按我家戶口上每人10平方米的面積安置,說按照規定每人只有5平方米,10平方米已經算是優惠了。”蘇三妹說,她老公不同意,因為自家房子面積就不止20平方米。“穗華沒開出更高的安置條件,而是揪住劉景懷當時沒有產權證,壓制安置面積。”蘇三妹回憶道。原來,劉景懷1969年用800元從一位名叫李景明的人手中購得此房時,李未把報建和設計圖紙給他,房子也一直沒辦產權登記。當時,李景明報建的是兩層,但因當時的政治和經濟原因,建了一層就賣給了劉景懷。

  蘇三妹回憶道,1986年穗華到越秀區法院起訴“劉景懷非法購房、產權有爭議,房屋政府代管”,1987年區法院判穗華勝訴,房屋由政府代管。劉景懷不服,隨即向市中院上訴。1988年10月房管局派人丈量房屋,1989年6月市房管局發給劉景懷房產證。“官司打完,我們拿到了房產證,穗華卻再也沒跟我們談過拆遷安置了。”蘇三妹說。穗華方面也承認,1990年前後,該地塊的拆遷安置基本上就停止了。1992年企業改制,穗華脫離市房管局,便把所有資料轉給了市房管局危改所。

  根據市規劃局檔案資料,該地塊1984年發出的拆遷公告直到1994年才撤銷。按照當時的規定,徵地單位一年內未與被徵地單位(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又未經市規劃局批准延期的,其《徵地定點通知》自行失效,穗華坦承“我們中間從未申請過延期”。

  1994年,徵用單位發生了變化,變成了珠江實業總公司。記者在劉景懷于2000年1月21日填寫的一張越秀區規劃分局諮詢表上看到,劉問“東風中路340號是否徵用”?該局給出的答覆是“該地段1994年已由珠江實業總公司徵用”。“但我和丈夫每次去找珠江實業總公司,他們都說只是有關部門會上討論過把該地塊給珠江實業,但一直沒有正式批文,他們壓根就沒徵用該地段。”蘇三妹說。 2005年,蘇三妹再度去越秀區規劃局諮詢自家房屋是否徵用,得到的答覆依然是“珠江實業總公司徵用”,但“他們公司從來沒找過我,我也弄不明白他們到底有沒有‘徵’?如果有,那也是只‘圈’不‘徵’!”記者向珠江實業總公司求證這一說法,但至發稿時,珠江實業方面還未給出答覆。

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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