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六旬的劉老太住院3年沒出院,被垂楊柳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騰床並支付拖欠的醫療費。昨天上午,朝陽法院缺席審理此案,沒有出庭應訴的劉老太表示,她不出院的原因是病沒治好。
2007年2月9日,65歲的劉老太因身患“急性胰腺炎、膽囊結石”入住垂楊柳醫院至今。垂楊柳醫院起訴稱,早在2007年,本著對病人損傷最小的想法,醫院3次使用微創手術給劉老太清除結石。3次手術過後,劉老太膽囊內的結石已經清除完畢,病情日漸好轉。今年1月29日,醫院正式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她出院。
因劉老太至今仍留在醫院,垂楊柳醫院將她告上法庭,要求她搬離病房騰出床位,並支付拖欠的醫療費36萬餘元。垂楊柳醫院的代理人稱,目前劉老太已不屬於醫院的病人,但院方出於人道主義,仍然每天配給飯菜,給予她一定照顧。
昨天上午,劉老太未出庭應訴。記者走訪了垂楊柳醫院,見到了仍在住院的劉老太和照顧她的兒子張先生。劉老太說兒子每天早晨都來醫院護理,給自己洗臉洗腳,收拾衛生。“醫院沒治好我的病,倒是兒子這樣細心照顧,才讓我健康地活著。”
劉老太說,自己入院時只有膽結石和胰腺炎,然而經過治療後,自己存在雙目視力微弱、帕金森、腿部肌肉萎縮等病症。這些新病的出現,都是醫院治療不當造成的。張先生說,他曾多次找醫院協商,索要40萬元賠償未果。現醫院起訴要求出院搬離,他和母親都不同意。
垂楊柳醫院表示,院方為此專門召開專家會診,結論是這些病症都跟醫院的治療不存在因果關係,只是劉老太本身的病變。
朝陽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記者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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