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潛伏”在停車場,發現獨自取車的女性就悄悄跟蹤,趁其上車之際持刀搶劫。兩人搶劫多起,共獲利8萬餘元。昨日,被告人何宇光和李志峰在北京朝陽法院受審。其中,何宇光曾因搶劫罪入獄15年,係累犯將面臨重判。
強迫脫衣拍照威脅受害人
檢方指控,今年1月13日,何宇光和李志峰在成壽寺華潤超市前的停車場,趁李女士開車門之際,將其挾持進車內捆綁,持刀搶走現金800余元、銀行卡2張及手機,並逼李女士說出銀行卡密碼,後取走現金2萬餘元。
根據指控,二人還夥同他人作案7起,其中在成壽寺華潤超市停車場作案4起,還曾在外地作案。此外,何宇光還夥同他人作案1起。據統計,共有8名受害人被搶走手機、現金及銀行卡,共8萬餘元。
據兩人供述,他們認為開車人有錢,且女性防範能力差。趁女子開車門之際將其按進車內,持刀威脅,另一人把車開到偏僻路段,甚至逼受害人脫衣服,用手機給其拍照,警告其不得報案。逼受害人說出銀行卡密碼後,一人下車取款。
二被告均指對方提議搶劫
昨日,何宇光、李志峰均承認搶劫。但在法庭調查階段,當審判長問及搶劫是誰提出的,二每人平均指是對方,自己只是配合。
被告人何宇光曾因搶劫被判無期徒刑,服刑15年後於2008年釋放。其律師辯稱,搶劫過程中,有被害人稱手指受傷,何宇光退給其200元用於就診,“說明何宇光的人性還沒完全泯滅,希望法院酌情輕判”。法院將擇日宣判。
提醒
女子獨自取車須留意四週
朝陽檢察院檢察官提醒,在此案中,被告人選擇的都是開車的女性,且團夥作案分工明確,對受害人進行暴力搶劫。因此,提醒女士在駕車外出時,不要選擇位置偏僻的地方停車。且上下車前一定要留意四週是否有可疑人員。遇到搶劫後最好不要直接反抗,以免受到傷害,而應尋找合適機會報警。 (記者陳博 王貴彬 通訊員黃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