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珍平 (圖片來源:京華時報)
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師展示了死者廖珍平的遺書。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撞人無錢賠 小夥用命償
18歲小夥生前寫下3萬欠條,父母訴稱被撞方親屬有逼迫行為;被告方稱自殺與其無關
18歲小夥騎車在豐台區撞傷老太,寫下3萬元醫藥費欠條後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留言稱“無錢以命還債”。
事發後,小夥父母起訴老太的5名親屬,稱兒子被逼身亡,索賠76萬餘元。被告方認為,其與死者自殺無關,不應擔責。昨日此案開庭,未當庭宣判。
小夥騎車上班撞傷老太
昨日上午9時,此案在豐臺法院開庭。
起訴書顯示,死者廖珍平是四川人,18歲的他生前在一家餃子館當廚師,和父母住在豐台區郭公莊村。
去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騎著電動自行車去上班,騎到白盆窯村堯舜建材城附近時,與迎面走來的王老太相撞,76歲的王老太被送往醫院治療。
隨後,廖珍平和王老太家屬前往交警隊協助調查。後交警認定,廖珍平負事故全責。
廖珍平的父母稱,當日上午11時許,王老太的兒子王滿生糾集4人,挾持廖珍平回到住地索要3萬元醫療費。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說沒錢,對方強行帶著廖珍平到老鄉家借錢。
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沒回家,家人報警稱廖珍平被王家人綁架。
隨後,警方將此事定性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