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重慶新成立了一個“以人為本”的基金——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對交通事故受害者進行經濟援助,群眾也叫它救命基金。
近日,市政府頒布實施了《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該基金可為交通事故受害者墊付72小時內搶救費。2010年1月1日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適用本《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規定,以下三種情況,可由重慶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墊付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發生地必須是在重慶市範圍內。
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家屬申請。受害人搶救費用墊付由公安交管部門、高速公路執法機構通知或者受害人治療醫院申請基金管理中心墊付。如果是受害人喪葬費用墊付,則由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請基金管理中心墊付。(記者吳新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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