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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遊局發佈限令:“高香”身高不得超半米

時間:2010-09-28 10:41   來源:新華網

遊客在“燒高香”(資料圖片/圖片來源:《中國旅遊報》)

  十一長假臨近,針對去宗教場所旅遊被強拉打卦算命燒“高香”等違規行為,山西省旅遊局發佈限令,對燃香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

  山西省寺院眾多,燃香習俗由來已久,一些地方利用燃香活動牟利,由此引發的遊客投訴成為近年來旅遊投訴的熱點。根據規定,在山西省宗教旅遊場所銷售和點燃的單炷香直徑不得超過1釐米,長度不得超過50釐米;原、配料不符合品質標準,易產生有害氣體,易引起火災的捆綁香、成套香及塔香,以及直徑大於5釐米、高度大於20釐米的蠟燭等一律不得生產銷售。銷售時要明碼標價,嚴禁無商標、無廠名、無廠址電話的香蠟商品上市,杜絕越店經營、尾追兜售、強買強賣、漫天要價等違規行為的發生。五台縣、繁峙縣旅遊、宗教部門與各寺廟簽訂了《文明燃香責任書》,寺廟承諾不經銷高香大蠟,不使用大型香爐,廟內不燃香點蠟。五台山佛教協會號召寺廟僧眾自覺帶頭,引導香客信眾文明燃香,保護環境。

  十一長假臨近,山西省旅遊局公佈規範宗教旅遊場所燃香舉報電話,遊客在宗教場所燃香如遭遇違規行為時,可撥打0351-7325012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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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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