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內蒙古赤峰市創先爭優活動觀摩會上,非公企業奔騰集團推出的一項黨內激勵機制讓與會者耳目一新。凡是本企業的中共黨員,每一年黨齡每月可享受20元到50元不等的“黨齡工資”。與會者認為,這是新時期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出現的新生事物,值得關注。
奔騰集團總經理張然的另一身份是集團黨總支書記。張然介紹,企業大到機構設置,小到一份文件的行文風格,都借鑒了黨建模式,黨建與企業發展已形成了水乳交融的整體。然而,在非公企業發展黨員有一定難度,所以企業一方面在招工時注重吸納共產黨員,另一方面在老員工中發展黨員。“黨齡工資”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的。
據介紹,在基礎工資中,奔騰集團為所有黨員設立了“黨齡工資”。黨齡在5年以下的,每一年黨齡每月按20元計算,5至10年的按每月30元計算,10年以上的按每月50元計算。只要黨員無重大違規違紀行為,“黨齡工資”都隨當月工資發放。
“黨齡工資”的設定,拉開了員工收入差距。同為財務副經理,有著18年黨齡的黨員孫淑霞比還沒有入黨的高小娟每月就能多得900元的“黨齡工資”。“黨員是企業發展的財富,我們設置‘黨齡工資’,就是從時間跨度上,對老黨員的價值進行肯定!”總經理張然說。
非公企業發放“黨齡工資”該不該?以黨齡來確定獎勵標準是否妥當?這在當地引起了熱議。
碰 撞
發“黨齡工資”是積極探索
非公企業自己出資發放“黨齡工資”,應該是作了精打細算的,與黨員對企業發展的貢獻相比,這種投入肯定是物超所值。這種做法既是對黨的誠意,也是無可厚非的“生意經”。
赤峰市紅山區區委組織部部長 劉文坦
“黨齡工資”有悖“同工同酬”
黨員享受“黨齡工資”,無形中突出了黨員的待遇與特權,無疑與黨員的先進性相悖。而且,此舉與《勞動法》“同工同酬”的法理相悖,員工報酬不能因為黨派、組織和政治觀念不同,而區別對待。
赤峰市講師團團長 張兆民
以黨齡定獎勵標準待商榷
非公企業“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的精神值得肯定。新形勢下的黨建工作也要與時俱進,在要求黨員奉獻的同時,也要實現黨員的權利與義務對等。但發放“黨齡工資”的操作細節還有待改進,黨齡長短不一定反映黨員對企業貢獻的大小,以黨齡來確定獎勵標準,值得商榷。(內蒙古自治區黨校教授 孫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