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家駐京辦撤銷625家 經審核後保留346家,清理撤銷工作基本完成,變相保留駐京辦將追責
今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4月1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清理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工作進行部署。截至目前,共撤銷駐京辦625家。
截至2010年7月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門駐京辦共有971家,其中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50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304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189家,縣、市(縣級市)、旗、市轄區政府駐京辦374家,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的駐京辦54家。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意見》相關規定,各省區市政府認真開展清理撤銷和自查核實工作。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把關,對各省區市政府提出的擬保留和擬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名單進行了嚴格審核。
據其介紹,截至7月底,駐京辦清理撤銷工作已基本完成,除50家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和296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保留外,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共625家。
其中,地市級駐京辦8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189家,縣、市(縣級市)、旗、市轄區政府駐京辦374家,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5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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