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陽和丈夫胡某一起搞運輸的濱海女子孟某,當胡某因超載被處罰時孟某趕至現場堵塞交通,並且踢傷了到現場處置的派出所民警的下身。丹陽法院已依法審結此案,昨天記者從法院獲悉,被告人孟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法院方介紹,31歲的孟某雖然是女性,但頗為潑辣、兇悍,平時沒人敢惹。2009年5月21日上午11時許,胡某(另案處理)駕駛變型拖拉機在丹(陽)寶(堰)線2公里處因超載被公安機關查處。孟某得知後當即氣勢洶洶趕到現場,和胡某一起堵塞交通20多分鐘。當丹陽市延陵派出所民警將胡某帶離現場時,孟某竟強行阻撓,並故意躺在警車下,阻撓警車通行。當一民警將孟某扶起時,孟某竟對這名民警的襠部亂抓、亂踢,致該民警下體(陰莖)受傷。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孟某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但考慮到案發後,孟某能夠真誠悔罪,遂從輕做出上述處罰。(張峰 郭海洋 萬淩雲)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