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了解到,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結合的所得稅改革已寫進“十二五”建議之中。有消息稱,個稅改革的近期方案將在2011年擇機推出,重點並非提高起徵點,而是“減少級次、調整級距”。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最近提出要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記者了解到,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十二五”期間重要稅制改革。有媒體報道稱明年個稅將進行大幅調整,調整重點不再是提高起徵點(費用扣除額),而是“減少級次、調整級距”。有專家認為,實施個稅綜合改革條件已經具備。
個稅改革仍無重大突破
國家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長紀寧日前建議,國家應通過8大類措施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其中包括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
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室主任張斌對本報記者指出,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記者了解到,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方向其實早在2003年中央文件中已明確,但改革遲遲無法推進。
有報道稱,關於個稅改革有近期和中長期兩種方案,中長期方案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改革。
近期方案將在2011年擇機推出。這個方案重點並非提高起徵點(費用扣除額),而是“減少級次、調整級距”。此外,對於目前扣除標準仍為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內)的勞動報酬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其扣除標準還將提高到與工薪薪金項目一樣。
目前個人所得稅設置是,針對工資薪金項目所得,實行9級累進稅制,即按應稅所得額分為9個層級,每個層級採取累進的稅率,最高稅率為45%,最低為5%。張斌認為,稅級減少到3個或5個比較合理,而邊際(最高)稅率45%偏高,應該降低。(記者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