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都這麼大了,還上不了戶,很頭痛。”宜賓縣復龍鎮永安村村民何波撥打華西都市報熱線求助。
根據他的講述,2006年,何某30歲的時候娶了一個老婆,但有點智障,按照規定,他不能辦理結婚手續,現在,他的孩子已經6歲了,第二個孩子也出生了,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去找過相關部門,都說不能辦。”何某為此找了相關的管理部門,但是因為他最初不聽勸告結了婚,現在沒有結婚證,孩子也沒有出生證明,成了“幾無人員”。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何某所在的鎮政府,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專門為此進行了調查核實,何某反映的情況確實存在。
根據鎮政府調查的情況,于2006年在鎮政府民政辦辦理結婚登記,但是由於“女方有智力問
題”,而且鎮民政辦屬宜賓縣民政局結婚登記機關的代辦機構不能辦理,故要求何某到宜賓縣民政局辦理。但是,何某至今未辦理婚姻登記。
“何某的問題屬於非婚生育要求辦理結婚證和子女入戶問題。”這名工作人員對何某的問題解決提出了幾個思路:一是婚姻登記問題。建議到宜賓縣民政局,憑夫婦二人的居民身份證和雙方的戶口簿辦理,因女方有智力問題,還需女方的監護人陪同才可補辦。二是子女入戶問題。就目前入戶的政策,只需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村組開據證明即可,要到復龍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根據宜縣人口函2010(11)號文件,我鎮的標準是,非婚生育一個小孩,罰款5500元。”這名工作人員介紹。(何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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