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3點,浙江溫州永嘉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上,失去右小腿的受害女孩小彤(化名)正坐在旁聽席上,而將其致殘的正是她的父親,今天也站在被告席上。
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小彤就將一份不追究父親責任的報告親手交到了主審法官的手中。今天是這起交通肇事案件宣判的日子。
2010年8月17日,本是一個值得慶祝的日子。這一天,夏賢敢得到消息:女兒小彤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已經到鄉政府了!
於是,夏賢敢興奮地開著摩托車,載著女兒去鄉政府拿錄取通知書。回家路上,父女倆還沉浸在喜悅當中,一路哼著小曲兒。
當天下午15時20分,在離家一公里的山路上,噩夢降臨了。一輛大貨車與夏賢敢的摩托車並排行駛,駕駛經驗尚淺的夏賢敢超車過程中,摩托車倒車鏡被貨車勾住,摩托車側翻,父女倆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等夏賢敢回過神來,發現女兒的一條腿被壓在了貨車輪胎下,鮮血直流。
小彤立即被送往醫院搶救。可是,她的右小腿還是沒有保住,最後不得不做了截肢手術。
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夏賢敢很沉默。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讓旁聽的人揪心:“事情是我造成的,我自願認罪。給我一個賺錢供女兒讀大學的機會。”
“我沒有駕駛證,左手還殘疾,開車肯定危險,真的很痛恨自己為什麼還要抱著僥倖心理開車。”這個內疚、自責的父親發誓,砸鍋賣鐵也要為女兒裝上假肢。
夏家原本就沒什麼積蓄,小彤的醫療費用一共花去17萬元,除去親戚朋友以及小彤同學捐助的錢,還有12萬是夏賢敢向別人借的。
“本院認為,被告人夏賢敢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無證駕駛車輛在道路上過失造成一人重傷的交通事故,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鋻於其犯罪情節輕微,又能夠自願認罪,被害人對其行為也表示諒解……判決如下:被告人夏賢敢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法官最後宣佈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