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春節期間能得到多少加班費呢?記者昨天獲悉,今年春節黃金周,除夕至年初二期間加班,用人單位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同時,若按每月112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若春節7天均加班,最低可獲875.4元。
12333勞動保障諮詢電話工作人員解釋說,今年春節假期,法定假日為除夕、春節、初二共計3天。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2月2日至4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初三至初六(2月5日至8日)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話,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按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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