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存在收緊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且歡迎並協助外國記者完成在京採訪,包括到繁華商業街區的採訪。前提是,記者在京採訪須依照中國有關法規,提出申請並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這是中新社記者6日在北京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一場發佈會上獲悉的。
有記者在發佈會上問:“北京重申外國記者在京採訪前需徵得被採訪人和單位同意,是否意味著537號令失效、北京收緊外國記者在京採訪規定?”
據悉,為了便於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依法採訪報道,促進國際交往和資訊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國務院537號令)自2008年10月17日起實施。按照條例,“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採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外國記者採訪時應當攜帶並出示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短期採訪記者簽證。”
北京市外事辦副主任李洪海在發佈會上表示,北京不存在收緊規定,最近重申外國記者在北京繁華商業街區採訪需事先向當地管理部門遞交採訪申請、徵得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這和537號令規定是一致的。同時,這也是向外國記者明確如何徵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同意的方法和步驟。
他強調,北京歡迎並將協助外國記者完成在京採訪,包括到繁華街區的採訪。但根據537號令規定,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進行採訪報道,不得進行與其機構性質或者記者身份不符的活動。
針對外國記者在發佈會上不斷追問“北京採取阻撓性措施”的事宜,北京人民政府新聞辦主任王惠在發佈會上表示,非常同意美聯社記者關於“來京採訪,不是來京製造新聞”的說法。
她表示,自己從事新聞工作20餘年,深知新聞的生命在於真實。她感謝外國記者將中國,包括北京的形象向世界傳播。同時重申,外國記者在華採訪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如此。
北京官方說,近年,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環境日益寬鬆。據悉,報名採訪目前正在召開的中國全國“兩會”的中外記者超過3000名。其中,外國記者有800多名,港澳臺記者約440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