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偽造車牌和原車牌號碼相同,以為能在交警面前說得過去,沒想到卻觸犯了交規。昨日(17日),來自廣東的劉某因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被南寧交警依法處罰。而根據5月1日新修訂的《交安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法規條例,劉某除被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外,還有可能面臨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當日中午11時許,南寧市交警支隊七大隊電子中隊民警依法整治五象廣場違法停車亂象。在查處的亂停放車輛中,一輛廣東號牌的黑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其懸挂在車尾部的號牌有明顯偽造的跡象。
10分鐘後,一名劉姓男子攜家人走近該車,他正是該車的車主。見到交警執法,劉某頗顯慌張。當被民警告知自己涉嫌違法停車以及使用偽造機動號牌時,劉某稱,他不熟悉南寧的停車場,所以車輛停放得隨意了一些。
至於使用假號牌,劉某表示,前段時間,他的車子與他人車輛相撞,車尾部的號牌被撞花。若按正規流程重新申請,需要花費不少時間,劉某於是“靈機一動”,從黑市花低價請人製作了一塊和原車號牌相同的假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