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結婚已26年的夫妻,在兩人都近古稀之年時,大媽卻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劉大爺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寫了一份答辯狀,整整寫了13張發黃的格子稿紙。這份執著讓法官感動。
老夫老妻因生活瑣事鬧離婚
劉大爺和余大媽都是退休工人,家住寧波市海曙區。老夫老妻經常拌口角,脾氣也都有些急。今年五月底,余大媽覺得這樣動不動就爭吵的日子實在沒法過了,一紙訴狀告到海曙法院,要求離婚。
而劉大爺卻不答應離婚,他覺得兩人之間的矛盾還不至於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只要能相互理解,多些寬容還是能一起生活的。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書後,他收拾了一下心緒,開始在稿紙上寫答辯狀。
13頁泛著回憶色彩的答辯狀
與其說這是一份答辯狀,不如說這其實承載著劉大爺對往昔的追憶。答辯狀的第一部分,劉大爺寫的是“有緣相愛”,詳細講述了他和余大媽在1973年時的第一次見面,一直到1983年整整十年後的再次見面,也從那時起他們開始戀愛。那年,劉大爺已經40齣頭,而余大媽也已39歲。
劉大爺提到,在戀愛時,余大媽曾向他說明自己因病可能無法生育小孩。儘管在那個年代不能生育是一件很難被接受的事,但是兩人因為真心相愛,還是決定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