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渾身是傷的兒子,父親很心疼。
小孩向父母要了錢,去附近小商店買零食,10多分鐘過去了,還不見他回家,父母四處尋找無果,急忙向嵩明縣公安局報警。第二天一早,接到民警電話得知,孩子被車撞傷後,被肇事司機帶離現場,之後竟棄于草叢中。
昨天,晚報記者在省紅十字會醫院見到了被撞傷的小孩彤彤(化名)。據了解,彤彤今年4歲,家住嵩明縣新農村青年水庫附近。送到醫院時,他的腦部、臉部、手肘、雙腿都有不同程度的創傷。目前因為失血過多,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
孩子的父母李記穩和毛冬吉夫婦聞訊後趕到了醫院,據夫妻倆介紹,8月26日下午6點40分左右,彤彤說要去買零食,因商店離家20米左右,所以就給了他1元錢。10多分鐘後,他們發現彤彤還沒回來,便到商店附近尋找。商店老闆說,彤彤買完東西後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