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藥監部門儘快處理其兩年前的一起舉報,今年6月23日,家住上海的高敬德專程來到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幹分局。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具體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卻打電話叫來了售假者,並起草了一份《協商意見》。
這份《意見》白紙黑字寫明:高敬德與神龍保健用品商店就高敬德向藥監部門投訴舉報該店銷售的嬉春丸等五種產品,達成一次性解決意見。該店向高敬德賠償購買產品價格10倍的賠款計1200元;高敬德領取舉報獎勵4300元;高敬德放棄包括投訴舉報、訴訟、行政復議、向媒體曝光等在內的各種形式就本案追究神龍保健品店和藥監部門的責任。
除了高敬德和售假機構在《協商意見》上簽字外,江幹分局還在協議上加蓋了公章“以作見證”。
江幹分局局長莫清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分局的確在這份《協商意見》上蓋了章,此舉是希望為雙方做個調解的見證。蓋章和作見證的做法雖然欠妥,但僅僅是工作人員“工作細節上的問題”。“當時出發點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時,妥善化解社會矛盾”,並不涉及瀆職,更談不上做售假者的幫兇。
2009年11月和12月,高敬德先後六次向藥監部門舉報,位於杭州天城路的神龍保健用品商店銷售的阿拉伯偉哥、澳洲袋鼠、嬉春丸、蒼蠅水、陽痿早泄剋星等保健類產品涉嫌非藥品冒充藥品銷售。隨後,藥監部門分別在11月20日和12月2日,現場查獲了以上五種產品,並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