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10歲的女孩,一個是6歲的男孩。對社會尚是懵懂的他們,卻意外地成為公眾焦點。這其中原因,便是申購經濟適用房。先是10歲的陳某出現在樂清市經濟適用房的公示名單中,而後,一名經濟適用房的申購者被人舉報,其6歲的兒子就讀于當地一所一年學費近兩萬元的幼兒園,質疑聲一片。
亂象:烏龍鬧劇頻上演
8月27日晚,一條微博被迅速轉發:樂清當地報紙上的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位於第64個的陳某,2001年9月22日出生,年齡才10歲。而根據經適房申購條件:申購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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