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情過去了一個星期後,女兒打聽幾次,發現學校一直沒有收到感謝信。為了不讓女兒失望,李女士只好硬著頭皮給失主打了電話,對方找了種種理由推託。昨天,李女士再次給失主打電話,對方已經顯得不耐煩了。李女士失望地說,主要是這件事對女兒來說,是個打擊,她現在對這種拾金不昧行為似乎有些灰心,讓做父母的很為難,要麼當初失主就不要答應寫感謝信,既然答應了就應該做到,這是多大的事啊?
記者聯繫了這位失主,他告訴記者,他是一名快遞員,實在是太忙了,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一直在新街口區域負責送快遞。對於自己當初答應的事,這名姓朱的失主稱,現在他已聯繫好了錦旗店,準備做好了就送過去。自己是送快遞的,寫封信讓自己公司發一下,不是很容易的事嗎?對此,朱先生一直避而不答。最後,他告訴記者,已定好了錦旗,將儘快送至孩子的家中。(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