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被誣陷,沒想到這事落自己頭上了。”昨日,侯女士稱,其在菜市場買菜時,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誣陷,被迫墊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
摔倒老人李學文則表示,他是被侯女士拉的菜籃子車絆倒,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攙扶者拒付住院費並報警
侯女士介紹,昨日7點多,她和妹妹在花家地菜市場買菜時,一回頭髮現一名70多歲的老人倒在地上。當時來不及多想,她趕緊就把老大爺扶了起來。“他還對我說謝謝我,說我的良心真好。”
侯女士說,老人被扶起後,她還幫老人揉腿,問傷得嚴不嚴重,並打算打車把老人送到醫院診斷。“他不讓我走,說自己是公費醫療,兒子一會開車來接他去醫院。”
8點多,侯女士的妹妹和老人的家人一起來到中日友好醫院。
“掛號費和檢查費的錢不多,我們就付了。後來一檢查是骨裂,需要住院,老人家屬讓我們交5000元住院押金。”侯女士的妹夫尚先生說,把人送到醫院,我們已經仁至義盡,“老人摔倒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是學雷鋒做好事,當然不能交錢。”尚先生隨即報警,離開醫院。
昨日下午3點多,摔倒老人李學文的兒子李先生把老人背到尚先生的家門口,要求對方支付老人的醫療費。
“當時他兒子說,不是你的責任你為何送醫院,我說我是學雷鋒,他說學雷鋒做好事你要把好事做到底。”尚先生再次報警。“我們正在籌備婚禮,覺得這事鬧出去不好,在警察的調解下,就給了他們2500元住院押金。”
侯女士說,“以前看電視看到過老人不能扶,沒想到自己會遇到這種事情。”
現場無目擊者及錄影
昨日晚上8點多,78歲的李學文老人躺在醫院的病床上。他回憶,事發時,他跟侯女士面對面走過,侯女士拉著一個菜籃子。“市場的過道比較窄,她拉著菜籃子車把我絆倒的。”老人李先生說,侯女士應當擔責。
侯女士稱,她買菜的時候,“籃子車放在腳旁邊,我在挑菜,不可能是我把他絆倒的。”老人倒地原因,她也不清楚。
由於沒有目擊證人和監控錄影,侯女士表示,她還要尋找目擊證人,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證明自己的清白。
說法
責任難以界定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孝頂分析認為,雙方是在菜市場發生的糾紛,由於缺乏直接的目擊證人和監控錄影,雙方責任劃分很難界定,“如果雙方面對面走過,老人被菜籃子絆倒,對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是菜籃子放在地上,老人自己撞上摔倒,則要考量當時菜籃子的位置是否影響了大部分人通行等因素,才可劃分雙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