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康》雜誌中國全面小康研究中心發佈的“職場人休閒滿意度”調查數據顯示:受訪的職場人當中,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帶薪休假; 21.8%的受訪者雖然符合享受條件,但從沒享受過帶薪休假;另外有26.3%的受訪者“偶爾享受”帶薪休假。
根據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休假的時間應根據工齡來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帶薪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帶薪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帶薪休假15天。也就是說,我國職場人每年帶薪休假天數在5天到15天。
帶薪休假大打折扣的現象並不少見。從事IT業的李鈺到目前所在公司工作剛滿22個月,還未享受到帶薪休假的待遇。在接受筆者採訪時他說:“按我們公司規定,幹滿兩年可以帶薪休3天,3年可以帶薪休5天,最多可以休10天。
在某電子雜誌做編輯的陳先生則表示,工作6年以來休假時間基本都是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的標準執行,由於連續長時間的休假會使得工作很難交接而無法執行,老闆基本上不會批准。“關於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只能零零散散分期執行,而且多數時間根本享受不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時長。”
而在上述調查中:對自己的休閒狀況感到“滿意”的職場人只佔22.2%,45.4%的人感到“不滿”。“工作忙、壓力大,可自由支配的時間太少”、“個人和家庭的收入狀況所限”、“帶薪休假制度不完善”成為影響休閒滿意度的三大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