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氣象中心、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聯合發佈《應對氣候變化報告(2011)》。其中收錄了由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和國家氣象中心主任宋連春等五人聯合完成的《三峽水利工程氣候效應分析與評估》報告。
這是國內權威機構首次針對三峽工程的氣候效應做出的分析評估報告。報告認為,三峽工程並未導致氣候變化,其對氣候的影響範圍不超過20公里。
近年來長江流域連發乾旱
2009-2010年,西南地區發生特大乾旱,今年長江中下游地區發生了近60年最嚴重的冬春持續乾旱後,6月連續遭受4輪強降雨,導致部分地區旱澇急轉。
近些年來長江上游地區發生了極端氣候現象,這些極端氣候現象引發了社會對三峽工程的氣候效應的關注,也由此產生了三峽大壩誘發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說法。
旱災與旱澇轉換規律有關
鄭國光等完成的報告認為,長江流域的旱災與我國大尺度的旱澇轉換規律和降水演變特徵有關。近十幾年來,長江流域年降水量減少了10%-12%,長江流域的乾旱是在這種大的少雨氣候背景下發生的。
他們認為,長江流域近年發生旱澇災害主要是由海洋溫度和青藏高原積雪的變化造成大範圍大氣環流和大氣下墊面熱力異常所引發的。
“一個地區的暴雨發生需要從比它大十幾倍以上面積的地區收集或獲得水汽”,評估報告認為,三峽水庫不能左右比它面積大很多倍的區域性旱澇過程。三峽庫區水汽主要來自孟加拉灣、索馬利亞和中國南海及青藏高原的輸送,庫區水汽內迴圈不足5%。
水庫蓄水雖使附近水汽的內迴圈有一定變化,但這種內迴圈相對於外迴圈是微不足道的,不能導致比它面積大很多倍的區域性旱澇災害的發生。
上游極端氣候出現概率加大
但報告也提醒,三峽庫區氣候變化趨勢可能在某些方面產生影響:一方面,氣候均值的變化引起入庫水量增加,超出原庫容設計標準及相應的正常蓄水位而帶來水庫運作風險;另一方面,未來長江上游極端氣候事件出現的概率將加大,引起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可能對三峽水庫形成衝擊,對水庫調度運用和蓄水發電也將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