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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父親訴張顯侵犯名譽權案開庭 擔心案外因素

時間:2011-12-30 08:56  來源:中國青年報

  12月29日14時許,“藥家鑫父親訴張顯侵犯名譽權案”一審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開庭。

  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早在正午時分,就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媒體記者,在法院外焦急等待。庭審原定在可容納20人左右的三層民事審判廳進行,後因旁聽者眾多,臨時調整在法院六層、可容納近200人的大法庭審理。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觀察,現場旁聽席2/3已坐滿。旁聽者中,包括媒體記者、雙方當事人親友,以及部分關心此案進展的公眾。其中,不乏從省內其他地市趕來旁聽的公眾。

  原告藥家鑫之父藥慶衛沒有到庭,由其代理律師蘭和及公民代理人——網名“嘶啞老漢”的馬延明參加訴訟;被告張顯及其公民代理人雷搗出庭應訴。此外,張妙的父親張平選、丈夫王輝,作為證人出庭。

  法庭焦點圍繞“張顯在其網路微博上發表的言論,是否構成名譽侵權”展開。被訴侵權,張顯庭上堅稱“我沒錯”。

  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庭審結束時,原告方拒絕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蓄意中傷”還是“合理懷疑”?

  法庭上,藥慶衛的代理人提出,今年2月以來,藥家鑫案中被害者親屬的代理人張顯,通過各大微博、部落格,散佈了針對藥慶衛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論,刻畫原告“官僚”、“富商”、“軍隊蛀蟲”等社會形象,“其中部分事實陳述性言論未經調查核實,大都純屬虛構”,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名譽權。

  原告代理人要求,張顯刪除微博中的不實言論,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並在《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20家媒體,連續30天刊登不少於3000字的致歉信。

  對此,張顯的代理人雷搗當庭表示,張顯已在微博、部落格、電話中,向藥慶衛多次致歉,但沒有被接受。至於原告提出的1元錢賠償請求,不必經法庭判決,張顯會主動支付。

  張顯發佈、轉載的微博言論,是“蓄意中傷”還是“合理懷疑”,成為本次庭審的一個焦點。

  原告代理人認為,張顯發佈、轉載有關藥家鑫“富二代”、“背景特殊”等微博言論,屬於蓄意中傷。“被告張顯一再宣稱,其對原告方面的情況無從查實,他的所有‘驚人內幕’都建立在合理懷疑和被網友誤導的基礎上,但現有足夠的證據顯示,被告張顯在製造謠言前,早已充分知曉原告本人及其家庭情況。”

  原告代理人蘭和律師提出,今年4月2日和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的法官,曾分別約談張顯、王輝、王輝之父王合理、宮子村村支書張光明,向被害人家屬明確告知,藥慶衛的真實身份和家庭狀況。

  “被告張顯當時作為受害者家屬的公民代理人,理應知曉法官告知的情況。”作為證據,蘭和還現場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與張顯談話的筆錄。

  對此,張顯認可了這份筆錄上自己的簽名,但表示“談話中不清楚藥父的真實身份”,“只知道他是個軍代表”。

  張顯的代理人雷搗庭上提出,張顯的微博言論,都在正當的言論自由、合理的輿論監督範圍之內。“其中有可以商榷、探討的地方,但主觀上沒有過錯。”

  “張顯的言論是正義的,其主觀上是為了伸張正義,其轉載的微博同樣是為了社會正義。”他說,“其轉載的微博或自己所寫的內容基本屬實,並不含有明顯侵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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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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