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雷州市經濟貿易局副局長李煒峰告訴記者,向蔗農發放“甘蔗證”,是雷州市長期以來的做法,雖然這種發證收甘蔗的方式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色彩,但制糖行業本身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計劃性比較強。一方面,制糖企業發放收購通知書收購甘蔗是市場行為,政府不能干涉;另一方面,制糖企業又需要大量的原料供應,需要劃分固定原料區保障生產。
“有些蔗農心急,過早砍了,想拿到證是很困難的。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不論早晚,蔗農的甘蔗肯定可以收購完。”李煒峰說,目前還沒有妥善的辦法解決蔗農申請甘蔗砍伐證難的問題。
對於部分村委會借發放“甘蔗證”的機會收取費用、收禮或故意刁難蔗農等問題,李煒峰表示,目前他們並沒有接到蔗農對這類問題的舉報,但對於這些傷農的違規行為,政府部門一旦查實將給予嚴肅處理。(南方日報記者 湯凱鋒 南方農村報記者 劉龍飛 胡新科 發自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