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峰律師發的洪峰入院照片。(資料圖片)
龍年除夕夜,一度以“乞討”行為闖入公眾視線的著名作家洪峰再次意外“揚名”——在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馬武村珞妮山莊家中被人打斷3根肋骨。這個遠離文壇喧囂的昔日先鋒派悍將表示,他仍不滿意警方對此案的調查處理。談及文學,他說要寫一部以女兒名字命名的《珞妮童話》。“其實,我從未遠離文學。”洪峰說。
日前,逐漸康復的洪峰在珞妮山莊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談及被打事件,他高度近視的兩眼寫滿無奈;談及文學,卻激情四射。
記者:身體還好吧?被打事件告一段落,官方連發三次案情通報,你怎麼看?
洪峰:身體還在慢慢恢復中。我被打以後,當地宣傳部門很重視,多次來看望我,我很感謝!但警方的調查和案情通報我很難滿意,理由有三:第一,官方的第一份通報中,把我塑造成了一個不交地租的無賴,但迄今已有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深度調查,已經證明所謂“地租”只是個偽命題。第二,根據警方三份偵查報告而發佈的官方通報,明顯只採信了打人一方的說法,而我們提供的視頻證據是可以分辨出具體參與者的,還有旁觀者的證言,完全可以作為重要證據,警方為何置若罔聞?第三,不枉不辜,案件的主要策劃者呂昌貴、呂翠娥以及主要參與者呂志會等人不可逃脫法律責任,但他們仍然逍遙法外。
記者:這起暴力事件打亂了你的半隱居生活,對一個已經遠離文壇喧囂的作家而言,這意味著什麼?為什麼選擇這樣的生活方式?
洪峰:無奈,非常無奈!我從東北跑到雲南,是為了愛情。我妻子一度患了癌症,會澤是她的故鄉,回到會澤有利於她的康復療養。後來我們建了房子,以女兒的名字命名“珞妮山莊”,並註冊成立了“洪峰影視文化工作室”。我自己並不參與任何具體工作,還是寫小說,這是我唯一喜歡做而且能做好的事情。原想在這裡總可以清凈地想事情、寫事情,哪知道這點些許願望也實現不了。
眼下,我正努力讓自己的身體恢復過來,想來有五六年沒有出版作品了,但一直在寫。我計劃把兩部已經寫完的長篇小說修改出來,可能的話,再把一部寫了一半的長篇寫完。還計劃寫《珞妮童話》,也許是一本,也許是幾本或十幾本,還不確定。
記者:當年你是叱吒文壇的先鋒派悍將,被稱為“當代文壇五虎將”之一,回頭來看,當年的文學創作對於今天來說意義何在?
洪峰:那個時期我們這些人完成了西方文學半個世紀才完成的事情——把觀念變成了生活行為,可以讓後來的寫作者不假思索就能進入個性化寫作。這個目標看來是達到了,但也因為太倉促,難免在一些地方做得不夠好,有一些更深層的東西還沒來得及呈現。我們的現實是,啟蒙尚未完成就開始精英了。
記者:你現在處於半隱居狀態,作家遠離喧囂固然好,但會否拋棄了“社會責任”?這會不會終止你的寫作生涯?
洪峰:從某種定義上,我始終是一個沒有“社會責任感”的寫作者;但如果我們把社會責任定義為人類責任,我始終是一個責任感非常執著的寫作者。我從未想過終止自己的寫作,我只是認為寫作者不可能始終保持住創造力。創造力總是高一陣、低一陣:好的時候就寫,差的時候就別寫;高的時候多寫,低的時候就少寫。這是自然法則,誰硬擰著來,免不了製造垃圾。我對自己的要求是盡可能地少產垃圾。
記者:你說過,被打事件令人“喪失尊嚴”,來探望過你的著名作家馬原也說,這起暴力事件或許代表了當下寫作者的某種悲情宿命……
洪峰:抱歉,這是個很悖論也很傷感的話題,不想說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