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產假擬由90天增至98天 女性擔心就業或更難
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兩周;難產的,增加產假兩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兩周。
《徵求意見稿》將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以附錄的形式納入條例。此舉將增強條例的可操作性。按照徵求意見稿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並有義務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產假從90天延長至98天,將保護面擴大到個體經濟組織,提高了對女工勞動保護的力度。對於新條例對於女職工權益保護的細化,不少女職工表示歡迎。不過也有些未婚的女性擔心,《徵求意見稿》中關於生育和流產醫療費用的條款,可能導致用人單位對錄用適齡女士更加謹慎,“特別是一些小型單位和企業,會擔心增加用人成本。”
在徵求意見稿出臺之後,一份網路調查現實,63%的被調查者,擔心生育政策會讓“企業不願招收女性,加劇女性就業難”;54%的人擔心“企業在一些重要崗位人選上更傾向於男性”;44%的人認為“企業會壓低女性工資來節約生育補貼成本”。
目前,中國保障女性生育權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分析認為,從法規看來,中國保障女性生育權是有制度保障的,但制度執行存在很大問題,女工遇到侵權問題時維權成本高,有關管理部門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的情況並不鮮見,今後的重點工作在於產假工資待遇和生育醫療報銷應該明確細化,加大違法處罰力度,敦促企業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