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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賭第二輪審判今日開庭 南勇謝亞龍出庭受審

時間:2012-04-24 08: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謝亞龍

  沉寂一時的中國足壇反賭案再起波瀾。4月23日,遼寧省丹東市、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此間相繼貼出開庭公告,將於24日(週二)、25日(週三)分別對謝亞龍、南勇、蔚少輝等前中國足球高官要員進行庭審。

  第二輪審理開庭,也標誌著歷時兩年多的足壇反腐窩案終於要迎來“大結局”。

  時間:4月24日(週二)上午9點

  地點:丹東中級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謝亞龍

  職務:前足管中心主任、中體產業公司董事長

  被控罪行:受賄罪

  謝亞龍,曾任中國足協副主席、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2009年1月,被調任中體產業公司董事長。2010年9月3日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9月12日,公安部證實謝亞龍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被依法逮捕。

  謝亞龍供述稱,他在2006年中超聯賽山東魯能主場對陣北京國安的比賽中,他在裁判的選派和執法上夥同南勇給予魯能“照顧”。事後,他收取了魯能俱樂部20萬元賄賂。此後,他又接受了杜伊科維奇經紀人賄賂的5萬元人民幣。他表示,對方曾希望自己能夠“以後多幫助他,多合作”。

  根據之前外界的傳聞,謝亞龍的涉案金額應該都在200萬元以上,所以其最終獲刑時間應該在13年左右。對於這種猜測,一位知情人士的說法也印證了這一觀點,“具體的刑期外界現在肯定並不知曉,但肯定要比楊一民等人重一些。 ”而除了“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這一罪名之外,謝亞龍在中超公司期間所犯下的錯誤還有可能讓其多受到一條“瀆職罪”的指控。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謝亞龍目前都已經有“坦白”情節,這也是減輕其刑罰的重要標準之一。

  時間:4月25日(週三)

  地點:鐵嶺中級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南勇

  職務:前足管中心主任、足協主席

  被控罪行:受賄罪

  南勇,原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1997年9月調入中國足協工作,先後擔任專職副主席、司庫等職。由於管理能力出色、雷厲風行,他曾在圈內被譽為“鐵血南勇”。2010年3月1日,他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

  面對鏡頭,南勇親口承認,自己在任時涉嫌操縱了瀋陽海獅客場挑戰延邊敖東的比賽,並從中受賄20萬。1999年甲A聯賽第24輪,面臨降級的瀋陽隊找到了南勇,為的就是保級。最終,坊間認定的降級大熱門瀋陽海獅隊奇跡般地保級成功。賽季結束後,南勇接受了瀋陽隊送上的20萬元“感謝費”。

  不過,據熟悉此次足壇反腐案的律師介紹,南勇的涉案金額可能並沒有傳言中的那麼多,最終的金額大概只有一百萬元左右。

  近日,相關法律人士對南勇案件進行了解讀,“在受賄案件中,如果有自首或者坦白等可以從輕判罰的情節,那將考慮減少其總刑期的10%到20%”。那麼南勇在本案中是否有自首或者坦白的立功表現呢?相關人士透露,南勇等人也有這樣的表現,“只要他們交代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犯罪事實,而且認罪態度很好,就應該算作是立功表現,那麼在量刑的時候也是會給予適當減刑的。”也就是說,如果立功表現說法成立,南勇有望得到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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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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