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廢品也有“潛規則”
收廢品要向物業交“進場費”
少則幾百,多則好幾萬
“破爛王”能賺回來不?
這些錢物業到底該不該收?
業主有意見該咋辦?
“本小區專收廢品,有需要請電話聯繫。”在華山路一高層小區內,一輛破舊的三輪車前挂著一塊黃舊的木板,上面用黑色毛筆寫著這句話,三輪車的主人高師傅每天就在這裡等活兒幹。
也許不少市民會納悶:收廢品的不應該是每天騎著三輪車,大街小巷地亂轉才有生意?這樣“守株待兔”能賺到錢嗎?其實,高先生並不是在這兒傻等,而是“壟斷”了該小區的生意,成為這裡名副其實的“破爛王”。
“這個小區的居民賣廢品了,都會找我,其他收廢品的進不來。”高先生說。不過,想要壟斷也是需要付出一些本錢的,得先給物業交“進場費”,一年下來少則幾百上千,多則能達到上萬元,而這已成為我市很多小區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