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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擬規定懷孕14周不得人流 違者3年不準生育

時間:2012-04-27 09:11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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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修訂草案)》提請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唐政透露,該修訂草案已結束一審,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的調研工作,為5月份二審做準備。

  據悉,修訂草案對施行終止妊娠手術應遵守的規範、終止妊娠藥品的管理制度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同時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草案規定,必須是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才可以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懷孕14周以上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予施行人流手術。

  保持正常人口性別比

  據了解,《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止違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胎兒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于2000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對預防和打擊違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違法終止妊娠的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廣西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勢頭仍然沒有得到有效遏制,被國家人口計生委列為重點督查指導的11個省(區)之一。

  什麼原因導致廣西人口性別比居高不下?廣西醫科大學醫事法學專家謝青松告訴記者,重男輕女和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使大部分人特別是農民在性別選擇上偏好男孩,B超鑒定胎兒性別和人工流產技術的非法使用更是加速破壞了出生人口的兩性平衡,這直接導致廣西貧困農村和偏遠地區的男性婚齡人群成為擇偶中的“弱勢群體”,一種新的貧困形式“婚姻貧困”將對這些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強大的制約作用。謝青松說,自治區迫切需要加大力度規範醫學技術的使用,治理出生人口性別失衡,修訂草案的舉措可謂“及時雨”。

  廣西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張軍認為,人口品質和性別比例失調的問題在我國某些地方還相當嚴重,這種狀況持續存在將會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目前我國不少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通過立法調整胎兒性別鑒定和懷孕14周以後的終止妊娠問題,是基於實際情況提出的,更具針對性和現實性,廣西也不例外。

  著力打擊“兩非”行為

  為嚴格查處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及非法銷售、使用終止妊娠藥品這兩類“兩非”行為,修訂草案中有一大改動,就是將進行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的醫療機構由“審批”變為“指定”。第六條規定,懷疑胎兒有伴性遺傳性疾病需要鑒定胎兒性別的,應當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鑒定。非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由審批到指定,有利於明確並限制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的範圍和職責。

  通常,孕婦知曉胎兒性別有兩種渠道,一種是去“黑診所”做B超,另一種是正規醫院洩露胎兒性別。為了對這兩種行為進行規避,修訂草案規定:洩露胎兒性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洩露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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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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