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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棟:教師節不收禮,不靠倡議靠法律

2012年09月10日 14:10 來源:南方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9月8日,北京市慶祝教師節大型公益活動在朝陽區紅領巾公園啟動,有教師倡議“今年教師節,只收心意不收禮”。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0多名教師自願報名,共同呼籲教師節拒絕收禮(9月9日《京華時報》)。

  雖然教師主動拒絕收禮的行為值得讚賞,但作為老師,拒收學生和家長的禮物本是基本的職業道德,不需要專門作出承諾。教師節不能收,其他日子同樣不能收。教育部2010年下發的《關於切實加強教育系統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明文規定:“不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財物。不準違反規定從事有悖于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活動,也不得向學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財物。”顯然,無論是否承諾不收禮,教師都不能收禮。200多名教師報名倡議教師節不收禮的行為,倒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師收禮問題的嚴重性。

  從家長的角度看,每年給老師送禮已經成了沉重負擔,多數人都不想送。但鋻於送禮成風的現狀,因為怕孩子吃虧,只能違心送禮。教師節送禮早已成了公開的“潛規則”,很多教師也習以為常,不僅在家長送禮時坦然笑納,對那些反應遲鈍的家長還會有意無意地加以提醒。這樣的事多了,難怪每年教師節,拒收禮的倡議反會被人當成提醒家長送禮的信號。

  雖然教育主管部門多次三令五申,嚴禁教師收禮,但很少有明確的處罰規定,禁令一直形同虛設。相比其他行業,收禮可能構成受賄罪或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嚴重後果,教師收禮可謂毫無風險,難怪很多人收起禮來肆無忌憚。

  香港就很少有教師收禮的事發生,更別說主動向家長索要禮物了,違者最重面臨10萬港元罰款及3年監禁。連送禮者也可能因行賄而被抓,以前就有內地學生因向香港的大學老師送禮以求在考試時獲得照顧而被判刑。事實上內地的教師收禮,同樣涉嫌受賄,卻從未有被判刑的先例,責令退還禮物,給個處分已是最重處罰了。收不收禮全靠教師自律,自然難以遏制收禮行為。

  如果學校能嚴禁教師收禮,教師也都能做到堅拒不收,教師節送禮根本就不會成為一種社會現象,更不用年年討論。看來還是得提高教師收禮的違法成本,用嚴厲的處罰來遏制這一歪風。有關部門不僅要出臺包括取消教師資格和將教師收禮行為入罪的處罰規定,還要確保這些規定的落實。學校和教師也要用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的教學態度來取得家長的信任,避免他們因為擔心老師給孩子穿小鞋而送禮。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的規定也要落實好,讓教師不會因為收入太低而把手伸向學生。(楊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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