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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3萬救命錢轉錯卡 銀行拒絕幫忙討還

2012年10月21日 12:54 來源:東南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福州女子粗心誤轉3萬治病錢 銀行警方均拒絕幫忙

  不小心轉錯賬,難道只能認倒楣?日前,福州王女士一個粗心大意,把3萬元錢轉到了別人的賬號,偏偏又聯繫不到對方,想通過銀行或者警方與對方聯繫上,但均被拒絕。本是急用的看病錢,卻誤轉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壞了。

  操作出錯誤轉他人賬上

  俞先生昨日告訴記者,粗心大意的是他的愛人王女士。因為家人生病,需要治療費用,19日中午2時多,王女士通過自己的民生銀行網上銀行,將8萬元轉到自己工商銀行的私人賬戶。

  俞先生說,第一次轉賬沒有出錯,王女士順利轉了5萬元。隨後,王女士進行第二筆3萬元的轉賬。轉完賬後,王女士隨後查詢自己的賬戶,結果發現只有5萬元到賬,覺得奇怪的她隨即查看轉賬記錄,結果發現第二筆錢並不是轉給自己的銀行賬戶。

  “3萬元轉到以前的一個客戶賬戶,我們以前曾有過資金往來。”俞先生表示,愛人的網銀記憶了對方的銀行賬號。愛人在操作時,粗心地按下了這個記憶賬號,錯轉到別人的賬上,戶主姓王,不過並不熟識,因為時間太長,相關資訊已經找不到了。最後通過朋友,他們輾轉找到了對方電話,結果發現處於關機狀態。

  銀行:需先報警

  警方:無法立案

  俞先生傻了眼,他希望銀行能凍結這個客戶的賬戶,並提供這個客戶的資訊,他好去向這個客戶要回錢。但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他,必須先到公安部門報案,然後攜公安部門開具的公函,才能凍結賬戶並告知客戶的個人資訊。

  俞先生隨後又立馬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的民警說因為是他自己轉錯賬,因而無法立案,更無法出具公函。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大成表示,因別人轉錯賬而獲得這筆錢款,這是不當得利。如果俞先生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立案要有被告的具體姓名、單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等。而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無法在法院起訴,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必須先得知對方的身份及住所等情況。(記者 趙楊 實習生 張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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