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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會社會監督委善款發黴初查 成都紅會存問題

2012年12月31日 09:17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天,記者從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下文簡稱社監委)獲悉,社監委針對成都善款募捐箱內紙幣發黴的首輪調查已經結束,將根據情況進行第二階段的調查取證。初步調查顯示,成都紅會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社監委將在調查全部結束後形成調查報告,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據監委新聞發言人王永昨天介紹,針對近日引起廣泛關注的成都紅十字會募捐箱內紙幣發黴事件,12月28日下午,社監委調查組一行三人抵達成都,開展了一系列調查。調查組前往現場取證,並約談了成都市紅十字會、當事公司等。昨天,調查組已回到北京。

  此前的12月26日,成都市紅十字會曾就募捐箱內紙幣發黴事件回應稱,在2012年6月已將全部善款收取完畢;關於募款的使用,截至2012年6月,成都市各區(市)縣紅十字會共收取視頻募捐箱捐贈款39.96萬元,支出29.78萬元救助低保、殘疾、重大疾病等特困家庭,結余10.18萬元為人道救助備用金。

  王永表示,這兩天的調查結果與成都紅會26日的聲明有些出入,初步顯示成都紅會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他表示,目前首輪取證調查已經結束,調查組已回到北京。社監委正在討論下一階段的調查,在全部的調查完成後,社監委將及時向社會發佈調查報告。

  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公佈 公眾有質疑社監委即可調查

  昨天,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工作章程正式公佈。除監督紅會財務、捐贈款物使用等情況外,社監委還將監督調查涉及紅會的所有重要事件。

  近期,社監委將召開專門會議詳細解讀章程規定,此前引起熱議的紅會別墅事件、成都紅十字會募捐箱紙幣長霉事件的調查報告也將很快發佈。

  可應公眾要求進行調查

  昨天公佈的工作章程明確,社監委的職責首先是對紅會財務、項目及捐贈款物的使用和分配情況等事項進行監督;其次,將應公眾的要求,對涉及紅會的重要事件進行調查,也可根據需要自行對涉及紅會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此外,社監委還將徵集並轉達社會公眾對紅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紅會行動戰略和工作計劃提出建議,同時將根據調查和監督的實際情況,獨立向社會公眾發佈年度或特定事項的監督工作報告。

  據介紹,針對近日的紅會別墅事件、成都紅十字會募捐箱紙幣長霉事件,社監委均已開展了調查,並將於近期公佈調查報告。

  此前郭美美事件發生後,紅會進行自查併發布了調查結果,但網友們並不認可。社監委成立後,除平時的監督工作外,只要社會上有關於紅會的質疑事件,社監委都可直接介入,以第三方的身份進行調查,其最終的結果也將更加客觀更接近真實。

  職責範圍

  專業委員將組成工作組

  章程規定,社監委將根據委員的專業特長,指派3名以上委員組成工作組,對紅會的特定事項進行調查,工作組應根據調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社監委討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工作組還可提議聘請相關專業仲介機構協助開展工作。

  社監委可以列席紅會所有會議,包括理事會會議等,並可調閱紅會所有文件。對於發現的問題,可以質詢、實地調查等。對質詢的事項,紅會應當及時回復。

  章程明確,依國際慣例,社監委工作經費由中國紅十字會提供保障,經費使用情況將向社會公開。

  如何監督

  可招募志願者開展工作

  目前,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由白岩松等16名社會各界人士組成,涵括傳媒、醫療衛生、財務會計等多個領域。按章程規定,今後其成員可擴展至25人。不過,增補或改選委員須經社監委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

  據了解,每個委員都可招募志願者協助自己開展工作。

  章程明確,委員的工作是志願工作,不從中國紅十字會獲取任何報酬。

  一旦被監督事項與本人利害產生利益衝突時,委員應當主動回避。而委員無故缺席社會監督委員會的會議兩次以上、或出現給社會監督委員會聲譽造成損害等情況的,將不得再擔任社監委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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