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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規範網路司法拍賣須提高公信力

2016年08月05日 12:41:41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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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規範網路司法拍賣須提高公信力

  不斷提升鞏固網路司法拍賣的公信力是長期性的工作,建立起各方信賴、公平公正、陽光透明的體制機制,必須成為規範網路司法拍賣工作的關鍵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司法拍賣是財產變現的最重要途徑之一。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實施網路司法拍賣的,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組織均不得競買,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8月4日《新京報》)。

  拍賣是競價交易行為,出價最高者得。司法拍賣就是讓被執行人的財產以最高的價格變現,這種方式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被執行人的利益和實現債權人的債權,應該說司法拍賣制度能夠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在當前的司法拍賣實踐中,通常採取傳統的現場拍賣方式,這種拍賣方式需要固定的場所,再加上宣傳渠道狹窄且力度不夠,導致傳統的司法拍賣方式並不能滿足法院執行工作的需求。

  傳統的司法拍賣方式通常採取在地方性報刊上發佈公告,拍賣資訊的傳播範圍比較有限,某些有意向參加司法拍賣的潛在人群無從知曉,因此導致參與司法拍賣的人數少、流拍率較高,甚至多次流拍之後,不得不折價變賣,尤其是汽車、房產等價值高的財產。總而言之,傳統司法拍賣方式具有交易成本高、資訊傳播範圍小、公開程度低等缺陷,阻礙法院執行工作的推進,畢竟司法拍賣是實現司法正義的最後一公里,遲遲無法變現的財產讓債權人心急如焚、無可奈何,同時也未能充分實現司法拍賣最大限度保障被執行人利益的價值功能。另外,傳統的司法拍賣方式因為其固有缺陷,容易成為權力尋租、司法腐敗的溫床,無論是從破解法院執行工作的困境,還是推進司法廉潔,司法拍賣改革都勢在必行。

  相對於傳統的司法拍賣方式,網路司法拍賣有著天然的優勢,其中借助網際網路平臺強大的傳播力,能讓司法拍賣的資訊實現全國甚至全球發佈,這樣就能讓更多的人參與拍賣,讓拍賣的價值功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而且不需要固定的交易場所,大大節約了拍賣的成本。網路司法拍賣固然具有諸多優勢,但是徹底破解傳統司法拍賣體制的弱點與缺陷不能完全依賴技術,必須要增強網路司法拍賣的公信力,讓被執行人、債權人、競拍人認可網路司法拍賣,讓主持司法拍賣的法院、提供平臺的網際網路企業擺脫暗箱操作、利益勾連的質疑。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網路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就對網路司法拍賣可能出現的後臺操作行為作出了防範,明確禁止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組織參與競買,同時還禁止各種形式的隱形代理行為。為避免網路司法拍賣過程中出現後臺操作等不法行為,不僅要嚴格落實規定中司法拍賣要通過網際網路全程公開的要求,而且應該邀請司法廉政監察員、新聞媒體、紀檢監察部門等組織或個人直接監督網路司法拍賣,並將各種監督方式明確告知被執行人、債權人、競拍人,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預防網路司法拍賣後臺操作的手段以及相關檢舉舉報方式。

  在切實破解法院執行工作的最後一公里困境方面,網路司法拍賣方式的確能夠克服傳統司法拍賣方式的弊端。不斷提升鞏固網路司法拍賣的公信力是長期性的工作,建立起各方信賴、公平公正、陽光透明的體制機制,必須成為規範網路司法拍賣工作的關鍵。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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