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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逆行被查躺在地上耍賴 因地上太燙起身認錯(圖)

2016年08月25日 06:29:30  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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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爺摔倒在地,很快就自己爬了起來,路每人平均誇老人善良不“碰瓷”,而老人卻說是因為地上太燙……這是網上流傳的一個段子。不過,22日下午,類似的事就發生在沙坪壩。

  電瓶車逆行被攔下

  當日下午3點過,沙坪壩110快處民警陳耀巡邏至石小路轉盤附近時,突然發現前方20米處有一男子騎著電瓶車逆向穿行,惹得正常行駛的車輛紛紛鳴笛避讓。見此情形,民警立即將電瓶車攔停。

  見到民警,電瓶車的年輕駕駛員小孫(化名)顯得十分鎮定。小孫說,他是送外賣的,從石小路往沙坪壩方向行駛。由於他開過了需要轉彎的路口,而此處單行道要去前面轉彎調頭的話,路程太遠。想到自己騎的是電瓶車,不屬於機動車,於是小孫選擇逆行。

  民警對小孫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調轉車頭按規則行駛。然而,小孫並不理會,而是欲將車騎上人行道後繼續逆行。見司機執意如此,民警只好上前再將電瓶車攔下,並要求小孫出示身份證,下車接受檢查。

  司機躺在地上耍賴

  令民警沒想到的是,小孫不但不願意出示身份證,反而直接躺在了警車前:“先讓我去送外賣,外賣送完了再來接受處罰。”

  “本來我只是想現場批評教育一下他(小孫),並沒想罰款或是什麼。但他這樣躺在地上,倒讓我不好辦了……”隨著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周圍許多目睹事情整個經過的路人,也紛紛指責小孫,一位清潔大媽更是上前耐心地勸說著。

  地上太燙起身認錯

  “下午3點多的太陽光直射地面,要躺在上面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民警說,小孫可能實在“遭不住”了,沒幾分鐘就主動從地上爬了起來,向民警口述了身份資訊,並承認自己的錯誤。

  民警提示:電瓶車屬於非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譚遙 攝影 甘俠義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