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拒不配合法官劃撥“老賴”存款 被罰10萬元
拒不配合法官劃撥“老賴”存款 南陽這家銀行被罰10萬元
本報訊 “我們領導在開會,不便接聽電話……”面對前來的執行法官,農行唐河縣新春支行的工作人員拒不協助履行法定的協助義務,始終不願配合執行法官劃撥“老賴”的存款。昨天上午,省高院對外發佈,方城縣法院已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對拒不履行協助劃撥“老賴”存款義務的農行新春支行罰款10萬元。
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劉改華 葉澤永 顧東升
劃撥“老賴”存款前,該銀行一直稱領導“在開會”
2014年2月,方城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刑事詐騙案,案件的主角叫趙軍,他與同夥以看病消災之名騙取他人錢財。因犯詐騙罪,趙軍獲刑4年半,並處罰金8萬元。判決生效後,趙軍主動交罰金3萬元,下余罰金因沒找到趙軍可供執行的財產,一直未得到執行。
今年9月2日,方城縣法院通過網路查詢系統查明,趙軍在新春支行開設的賬戶內有存款7.7萬元,遂作出執行裁定,裁定將趙軍賬戶中的現金5.06萬餘元(含執行費650元)元予以劃撥。
9月8日下午,方城縣法院執行法官姬重起、馮森等人持工作證件和協助執行相關手續來到新春支行營業大廳內,要求當班的工作人員齊興娜協助辦理相關手續。齊興娜稱主管領導正在開會,不能辦理相關業務,要求執行法官次日再來。
眼看著下班時間馬上到了,執行人員再次向該行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出示工作證件和相關法律文書,明確告知其內部規定不能對抗法律規定,並告知該行工作人員情況緊急,一旦賬戶的款被轉移,國家的損失將無法挽回,請工作人員電話聯繫主管領導協助辦理業務。
但該行工作人員仍堅稱領導正在開會,不便接聽電話,堅持拒絕聯繫相關領導,並徑行轉身離開工作崗位,對正在講理釋法的執行法官不再理睬,導致執行法官無法對該款進行扣劃。
拒不協助履行法定義務,農行新春支行被罰10萬
鋻於新春支行拒不協助履行法律義務,其行為已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方城縣法院遂于次日做出決定,以拒不協助法院執行為由對新春支行處以10萬元罰款,並於同日向該行送達了罰款決定書。
新春支行接到罰款決定書後,該行行長盧秀雲立即向其上級行農行唐河支行進行了彙報。唐河支行十分重視,責令責任人齊興娜停職接受處理,並要求新春支行立即進行整改,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對如何協助司法機關扣劃存款進行培訓。9月13日,唐河支行副行長李海林到方城縣法院進行溝通,通報了對該事件的處理意見,並對其下屬行新春支行拒不協助法院扣劃存款的行為表示歉意,表示將積極督促新春支行繳納罰款。
目前,新春支行積極協助方城縣法院劃撥了趙軍賬戶中的存款,並繳納罰款3萬元。方城縣法院將繼續督促該行儘快繳納下余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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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查封財產3000余萬,拘留了15名“老賴”
本報訊 從紅日初升到繁星閃爍夜色深深,經過22日一整天,鄭州中院執行局200余名執行法官全天候集中執行,一整天的緊張和奔波,截至23日零時,此次集中執行活動圓滿結束。本次活動共執結案件32件,查封財產3000余萬元,司法拘留15人,訓誡6人。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