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出臺樓市限購政策,要求購房者購房前需憑藉婚姻證明開具限購證明,但由於未婚單身居民因無法證明自身的婚姻狀況,導致無法開具限購證明,進而買不了房,引發爭議。
今年28歲的彭楊在濟南一家大型國企工作,尚未結婚的他今年9月跟父母看中位於濟南東部舜華南路的一處樓盤,準備“十一”假期後買房作為未來婚房。但濟南限購政策出臺後,單身的他因為無法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自然無法開具限購證明,目前失去了購房資格。
自10月3日起,濟南市對在本市市區範圍內已擁有三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暫停在濟南市部分區域(包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區域限購一套住房。
根據濟南市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五部門近日發佈的限購“細則”,限購期間,購房人在購買住房前,應提交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證明。其中,購房人提供的婚姻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或其他有效婚姻證明。
9日,記者來到濟南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就此事諮詢,工作人員表示相關部門正在協調,但這些部門何時能聯網,目前沒有具體時間表。
在濟南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內,幾位房產仲介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已婚的購房者只要出示結婚證就可以,但是由於現在民政局取消了“單身證明”,未婚單身人士無法證明婚姻家庭情況,現在沒法開限購證明,也就無法購房。這個問題需要建委、房管、國土、公安、民政系統聯網後才能解決。
濟南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由於濟南此次限購政策對單身居民暫時沒有政策,目前這些單身居民無法開限購證明,只能再等等後續政策。”對於這些部門何時能夠系統聯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因為部門之間資訊不暢就直接剝奪了單身青年的購房資格,希望相關部門儘快解決問題,恢復我們的購房資格。”彭楊說。
未婚女青年小莊今年8月已經完成網簽,9日她來到房產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談及濟南限購導致未婚單身青年無法買房,小莊認為,相關部門制定限購政策時應考慮各個層面,許多單身青年都是外地到濟南打拼,只是因為單身就失去了擁有自己房子的資格,這種做法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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