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院查封拍賣公司資產 老闆竟出錢請員工狀告自己
●自來水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只有437150元
●花錢讓員工訴訟要求自來水公司支付拖欠工資164萬元
中安線上訊據安徽商報報道,一場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官司在長豐縣法院開庭,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早在官司之前原告和被告已經串通好了,這場官司竟然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一齣戲,雙方的目的也是為了欺騙法院。近日,兩人因犯妨害作證罪被判刑。
公司被查封拍賣讓員工多要工資
長豐縣某自來水供應有限公司(下稱自來水公司)因債務原因,被債主訴至法院。2015年,自來水公司因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長豐縣法院對該公司所有的房屋、生產設備等全部資產予以查封、評估,然後進行了拍賣。拍賣款到位後,法院對自來水公司部分債務進行支付。該自來水公司的負責人名叫生某,也是公司的實際管理人,而公司的經理名叫張某。因為公司的資產被拍賣,生某也想拿到一些拍賣款。生某與張某商量,動員公司員工到長豐縣法院起訴該公司追索工資,並誇大虛構公司拖欠工資的數額,同時授意由張某具體操作。隨後生某與張某許諾員工,公司會多支付給員工三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實際欠40多萬員工狀告欠164萬
含張某在內的18人以公司員工的名義向長豐縣法院遞交了訴狀,另外還遞交了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拖欠員工工資證明和欠條作為證據,訴訟要求自來水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合計164萬元。實際上,自來水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只有437150元。長豐縣法院于2015年9月29日、30日分別製作了18份民事調解書,確認18名員工工資總額為164萬元,確認2015年9月30日為履行期限。同年10月8日,張某作為申請執行人或申請執行人的委託代理人,以自來水公司不履行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為由,申請長豐縣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中發現貓膩兩人犯妨害作證罪
長豐縣法院在執行中發現涉案民事案件有當事人惡意串通、偽造證據的嫌疑,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偵查。隨後,張某、生某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兩人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公訴機關以兩人涉嫌犯妨害作證罪提起公訴。
長豐縣法院審理認為,生某、張某共同以賄買的方法指使多人作偽證,致使法院作出多份錯誤裁判文書,錯誤確認訴訟標的1202850元,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兩人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作證罪。兩人在共同犯罪中積極參與,均屬主犯。近日,法院判處生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