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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事業單位可自主招聘 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兼薪

2017年01月16日 10:18:10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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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事業單位可自主招聘特殊人才 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兼薪)

  近日,江蘇省人社廳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快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有關人才政策措施》,就蘇南五市人才相關問題做了21條細化規定,為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人才鬆綁。

  亮點一:事業單位可自主招聘特殊人才

  今後,示範區事業單位的用人單位自主權將進一步擴大。新政規定,蘇南示範區內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招聘特殊人才。聘用高層次人才和具有創新實踐成果的科研人員,可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自主公開招聘,簡化引進手續。

  對因事業發展需要的領軍人才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的,可按規定設置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亮點二:職稱制度改革,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

  此前,本報曾大篇幅報道過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在蘇南,職稱制度改革已經先行一步。工程系列建設、機械、電子資訊、石油化工等4個專業正高職稱評審權,及衛生、社區衛生、護理副高職稱評審權已經下放。人社部門還選擇創新能力強、人才密集度高的科研院所、大型骨幹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開展自主評審、自主發放證書試點。

  同時,科技人才評價機制也相應做出調整。蘇南五市可以自主制定不低於省通用標準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增加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科研成果轉化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亮點三:允許科研人員實行兼職兼薪

  新政鼓勵示範區進一步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內部分配自主權。適當提高績效工資總量水準,允許高校、科研院所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依據績效考核評價結果,自主進行績效工資分配。

  對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具有創新實踐成果的優秀科技人才,可自主探索實行年薪工資、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種薪酬分配製度,其薪酬待遇水準可由單位自主確定。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經單位同意,可到科技型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技術成果轉讓、技術服務以及資訊諮詢等兼職工作,並獲取合理報酬。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