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雲南被結紮男子之妻:計生小組突然帶走丈夫,上廁所有人看守)
今年春節,42歲的胡正高回老家雲南鎮雄縣羅坎鎮探親,2月8日晚7點多,他在朋友家聊天時被當地計劃生育小組帶走並強行做了結紮手術。胡正高的妻子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此前未接到過任何要求丈夫做結紮手術的通知,丈夫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臨時被帶走的。14日下午,雲南省衛計委發佈通報稱,已責令昭通市衛生計生委對事件展開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男子稱遭遇強行結紮
絕育手術證明
胡正高稱,自己曾在雲南省鎮雄縣羅坎鎮生活了20多年,隨後就離開家鄉外出打工,很少回去。
胡先生說自己共有兩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雲南老家已育有二兒一女,因為違反計劃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結紮手術,並繳納了計劃生育罰款,後來兩人在2010年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法院判決前妻帶二個孩子,胡先生帶一個。
2014年,胡正高與現任妻子在四川再育一子。此前,他曾在四川專門諮詢過居委會和戶籍科,工作人員均表示沒有問題。此後,兩人順利辦理了小兒子的準生證,戶口也在鎮雄縣羅坎鎮順利辦理。
2月11日,胡正高在微博上曬出自己“被強制結紮”的遭遇。胡先生稱,整個過程中,自己都表現出了不情願,還曾因反抗,與帶走他的人發生了肢體衝突,導致頸部受傷,“無奈之下我在次日淩晨1點多被迫進行了結紮手術”。
胡先生透露,自己被帶到鎮政府後,有工作人員曾悄悄告訴他可以先交兩萬塊錢寫個保證書,可以把結紮手術緩一緩,過段時間再來做手術的時候,可以把錢退還給他。
當地衛計委展開調查
14日下午,雲南省衛計委官網發佈消息稱,在昨天傍晚獲悉“雲南鎮雄男子被計生小組強行做結紮”一事後,雲南省衛計委高度重視,立即責令昭通市衛生計生委對事件展開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雲南省衛計委宣傳處工作人員昨日告訴北青報記者,已經有相關人員在負責調查此事,調查結果出來後會及時向社會公佈。
育齡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早在2015年,新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規定“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刪除了原來關於上環、結紮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及相應處罰。
該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全國人大也對“知情選擇”作出了解釋,“在本法中是指避孕節育方法的知情選擇,即國家通過提供充分有效的計劃生育和避孕方法的資訊,使需要採取避孕節育措施的育齡群眾在充分了解情況的基礎上,自主、自願而且負責任地作出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的決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條更是再一次強調,“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對話
當事人妻子:此前未接到要丈夫結紮通知
胡正高從朋友家被計生小組帶走的時候,其妻子毛女士並不在場。毛女士稱,對丈夫突然被帶走做結紮手術並不知情。14日晚,北青報記者聯繫到毛女士詢問了相關情況。
北青報:丈夫做結紮手術,此前接到過相關通知嗎?
毛女士:沒有。
北青報:後來是誰在什麼時候通知你的?
毛女士:2月8日的晚上,我丈夫打電話讓我給他送水。我當時覺得莫名其妙,就著急過去了。
北青報:你到了鎮政府看到了什麼?
毛女士:當時到了鎮政府才知道要給丈夫做結紮手術,大概有十幾個人圍著丈夫,可能是怕他逃跑,即使是他上廁所的時候也有兩個人陪著。
北青報:有想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毛女士:從來沒有想過會突然出現這種事情,之前也沒有人通知我們。我丈夫當時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因為我們是二婚家庭,我們不太懂詳細的計劃生育政策,後來發生這個事情後才了解一些。
北青報:羅坎鎮政府工作人員此前有沒有說過你們超生,要做結紮手術?
毛女士:沒有,就是那天晚上直接來人把丈夫帶走了。
北青報:您丈夫結紮之前有沒有打算生二胎?
毛女士:不打算生了,現在我老公跟前妻生的三個孩子也跟著我們生活,我們要養活四個孩子,經濟壓力也挺大。
北青報:今後有什麼打算?期待什麼樣的調查結果?
毛女士:目前還沒有想太多,也沒有想過索賠和起訴。我們在微博上發出來這個消息,最開始的想法就是給其他人做一個警醒,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在羅坎鎮的其他人身上。我們期待一個實事求是的調查結果。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