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8日消息(記者肖源)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按照北京市的要求,辦理居住登記卡,只要提供在北京的固定住所證明,出示身份證件,並提供近期的照片,就可以辦理。但昨天卻有聽眾反映,北京豐臺的一個派出所,要求辦理居住卡,必須先購買指定品牌的攝像頭。
市民薛女士說,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告訴她,這是洋橋派出所的要求。
薛女士:他們就說這是派出所規定的,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話,就去給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的片警跟我說,就是上面的規定。
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證實了這份通知的真實性。
工作人員女:我們這裡要求沒有攝像頭不給辦。原來不用,上週五剛規定的。工作人員男:派出所給我們的要求就是,買攝像頭就給辦,不買就不辦。
在洋橋派出所戶籍室,一位女民警看到這份通知,有些詫異。但另一位男性民警說,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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