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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被戴枷鎖“遊街” 醫院稱是“行為藝術”

2017年03月21日 13:18:09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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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代:“兩名靚麗的女子,帶著面具婀娜多姿,身後用鏈子‘押著’兩名也帶著面具的男子,男子的身上還戴著悔過牌,‘不讓老婆生氣,我知錯,我悔過……’”。

  對於此次“行為藝術”的策劃初衷,該“報道”文章是這樣解釋的:“現在很多男性發現自己有病也不太願意去醫院治療,因此達州正健醫院在3.8這屬於女性的節日中策劃出了一場行為藝術”,“這項活動讓男性女性認識到了男性健康的重要性,而且當天也推出了3.8節活動優惠,38元男科婦科健康檢查……”。

  3月20日,記者來到達州正健醫院採訪此次事件的具體情況,該醫院的值班副院長李女士拒絕接受採訪,建議記者採訪該醫院的院長周廣翔。因周廣翔在成都開會,他在電話中對此事簡單作了說明。周廣翔稱,醫院當時確實做了這樣一個活動,但該活動是公益性的。對於醫院活動中兩男子被拴鐵鏈“遊街”一事,周廣翔稱自己太忙,“以後回達州了再詳細解釋”。

  部門說法:醫院涉嫌違反《廣告法》

  “該醫院涉嫌違反我國《廣告法》第九條的相關規定。”達州市工商局商廣科科長趙麗介紹,《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不得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或洩露個人隱私,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趙麗查看了記者提供的視頻後說,該醫院雖然將這種行為標榜為“行為藝術”,但實際上還是在打廣告,而打廣告就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規定。趙麗認為,該醫院的廣告語中,有“押”等用語,視頻中的男子戴有枷鎖,且被拉著“遊街”,其廣告的內容和“行為藝術”的方式,涉嫌性別歧視、洩露個人隱私,也含有暴力的內容,同時也違背了社會良好風尚。

  “違反我國《廣告法》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工商部門可依法處罰。”趙麗介紹,按照法律規定,經依法查實後,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