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註冊為商標,實際上構成了“符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刻不容緩。
“智慧財產權流氓”披著智慧財產權的合法外衣,幹著職業碰瓷、敲詐勒索的非法勾當,典型例子是“惡意商標”。調查顯示,2016年,超過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且有18%的商家一年被投訴超過5次。肆虐成災的“惡意商標”,已經影響到數百萬商家的正常生計。(見4月10日《北京晨報》)
所謂“惡意商標”,就是將行業的通用詞、描述詞註冊為商標,然後要挾使用了該詞彙的商家出錢私了。目前,諸如“呼啦圈”“吉祥物”等行業通用詞或商品描述詞,已經堂而皇之地被人搶注為商標。這意味著網上網下叫“呼啦圈”的商品以及銷售呼啦圈的商家,都有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同樣,僅在某電商平臺上,就有170余萬件商品的描述中包含“吉祥物”三個字,該商標持有人可以批量進行侵權投訴。這類問題讓眾多商家防不勝防,甚至沒辦法——賣的就是呼啦圈,不叫“呼啦圈”叫什麼呢?誰能想到,一些通用詞竟然能成了商標?
行業通用詞和商品描述詞,本應為人們共有、共用。由於這些詞語的排他範圍很廣,一個商標往往能“挾持”數百萬商家,因此才會有多達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這些“惡意商標”持有人因此被稱為“智慧財產權流氓”。
想來,註冊這樣的商標不是為了生產或銷售某種商品,更可能是為了打著合法的旗號進行敲詐,這正是“惡意商標”之“惡意”所在。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商標持有人可以採取“通知-刪除”的方式維護權益,於是這些“惡意商標”持有人便批量尋找商家展開投訴,要求對方要麼刪除,要麼給錢,結果往往以商家賠錢私了告終,因為網路商家特別在意商品會不會被投訴、下架。所以,選擇賠錢私了是他們無奈的選擇,而這正中“惡意商標”持有人的下懷。
“惡意商標”肆虐成災,已然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將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註冊為商標,實際上構成了“符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不僅損害了數以百萬計商家的利益,而且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剷除這顆危害市場的毒瘤,需要有關部門雙管齊下。
一方面要加強事先防範,即在商標註冊環節嚴格把關,防止一些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渾水摸魚被註冊為商標;另一方面要加強事後干預,電商平臺應與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密切合作,建立“惡意商標”發現與宣告無效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阻止惡意侵害行為。同時,強化對“惡意商標”的清理整治,設立“黑名單”和舉報通道,一經查實,即依法予以撤銷。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