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交通事故如果造成重大傷亡,而駕駛人又沒有相應的賠付能力,從公平角度出發,法院應該會判共用汽車公司承擔墊付責任,再由共用汽車向駕駛人進行追償。
■出借賬戶 朋友或擔責
“從此案來看,司機稱借用的是朋友的賬戶,說明共用汽車公司沒有盡到審查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認為,與共用汽車形成租賃關係的實際是肇事司機的朋友,這位朋友應該知曉對方是否具備駕駛資格,如果該朋友沒有盡到相應的審慎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還要看共用汽車的用戶協議中是否約定所租賃汽車只能由本人使用,如果有此項約定,就按前述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則共用汽車應承擔其相應的責任。成都商報記者 鐘美蘭 攝影報道
成都共用汽車資格審核:
有的建議本人使用 但不強制
目前,成都共有6家共用汽車運營商,除了盼達用車,還有蘇打出行、左中右微公交、EVCARD、Car2Share和gofun出行,記者對三家調查發現,共用汽車運營商對駕駛員資格審核參差不齊。
EVCARD:
用戶協議建議本人使用
EVCARD去年9月22日正式登陸成都,記者查詢EVCARD的官網和APP用戶協議發現,只規定年齡、需要持有駕駛執照且具有一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如果會員的駕照在任何時間被吊銷、沒收、失效或者其狀態發生變化,會員必須立即通知EVCARD。“用戶協議的確沒明確必須本人使用,但我們建議本人使用,因為一旦發生違章、交通事故,都由會員自己承擔。”EVCARD客服說。
左中右微公交:
當面租車審核資格
左中右微公交因APP尚在調試階段,目前該平臺在成都僅限于當面租車。“由於是當面交易,站點專員會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核。”左中右微公交成都分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李成義說,審核除了核對是否過期,還會在交管部門的網站上查詢駕照是否過期、是否失效,“一旦發現失效或者登出,肯定不會租車給客戶。”李成義說,即便是當面租車,用戶將車租給別人使用的現象無法避免,這些都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一旦出借給他人使用出現交通事故或者違法,其後果都由租車人自己承擔。
蘇打出行:
ID僅限本人使用
蘇打出行用戶協議明確,蘇打出行的用戶ID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移、轉贈給他人,共用車輛僅限于用車訂單相對應的認證用戶使用,若非本人用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以賠償。“我們不僅僅在合同予以約定,而且通過技術手段予規避,避免非認證用戶使用車輛。”蘇打出行運營總監袁繼伍說,蘇打出行對用戶上傳的資料審核予以人臉識別,用戶除了提交身份證和駕駛證之外,還需要手持身份證拍照。他透露,蘇打出行對用戶的駁回率非常高,目前蘇打出行成都註冊用戶有2萬人,第一次用戶申請駁回率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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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