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吟豐 通訊員周亞莉)5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蘇仙區王仙嶺景區“4·3”重大翻車事故5名責任人批准逮捕。
2017年4月3日17時20分許,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王仙嶺景區發生一起翻車事故。一輛車牌號為湘LFJ866的輕型普通貨車違法搭載32名施工人員行駛至王仙嶺街道上白水社區地段時,車輛失控衝破左側護欄,翻墜于落差高約4米的下行路面上,造成13人死亡,18人受傷。
經審查認定,該事故的發生是由於駕駛員何俊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範,駕駛施工貨車違法載人,以及景區綠化施工單位湖南省雄大西南建築園林有限公司段雄志、李志海、劉小軍、劉福軍等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對施工貨車違法載人管理不力共同造成的。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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