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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主任收錢辦事當"商人" 充當違建"保護傘"

2017年06月08日 09:46:32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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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們之所以找我,不是找我李正軍,而是找披著居委會主任和國土專幹權力外衣的'李正軍',他們看中的只不過是我手中的權力。"當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含浦社區居委會原主任李正軍寫下這句發自肺腑的懺悔時,一切都已經晚了。

  2017年4月24日,李正軍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吃拿卡要,充當違建"保護傘"

  2012年至2016年,在擔任居委會主任期間,李正軍主要負責國土城建、城市管理、控違拆違等工作。

  這些工作本應成為一名基層社區幹部為百姓服務的有力抓手,李正軍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黨員幹部身份,他把自己當成了一名收錢辦事的"商人",靠山吃山,"坐地生財",公然充當違建"保護傘"。

  2016年12月,岳麓區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後迅速展開調查。經查,2012年至2016年,李正軍利用職務便利,公然為違規建房"開綠燈",收受多名群眾的錢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萬元。

  " 第一次找我是楊某某女兒想建房,但沒有建房證,他請我儘快通過建房證初審。我同意了,但告訴他建房證不是一下子就能辦好的。聽我這麼說,他就馬上表示可以出點費用。"李正軍回憶,沒過幾天,楊某某就給他送了11條高檔香煙。

  隨後不久,楊某某另外一個女兒也要超高、超面積建房子,楊某某又給李正軍送了11條高檔香煙,希望他加以支援並跟有關部門打招呼,不要停工和拆除。

  因為居委會主任兼國土專幹的身份,李正軍擁有對村民建房是否符合規定的監管權力和村民辦理建房證的初審權力。正因這個身份,他跟街道有關部門"說得上話"。所以,楊某某前後三次找李正軍在兩個女兒建房問題上幫忙,李正軍則先後3次收受楊某某高檔香煙34條,並先後4次收受楊某某錢款共計人民幣2.4萬元。

  此外,擔任居委會主任期間,李正軍還頂風違紀,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轄區內多名企業負責人以"過節費"名義所送的紅包禮金,共計2.7萬元人民幣。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利用辦理建房手續及其他民生資金項目審批的權力,收受多名群眾所送紅包禮金7000元人民幣。

  不給錢不辦事,最終作繭自縛

  不僅收受紅包禮金,李正軍還利用職務便利主動向轄區內工程項目承建方索取賄賂。

  經查,2014年,李正軍擔任含浦街道集鎮提質改造項目指揮部成員期間,負責協調社區和項目承建方之間的關係。但他卻層層設卡、百般刁難,打著協調解決村民阻工鬧事的幌子,大肆開口向工程承建方項目負責人李某某索取10萬元人民幣並佔為己有,隨後該項目才得以動工。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岳麓區紀委對李正軍涉嫌違紀問題進行初核,在組織調查期間,李正軍屢次託人打探組織調查的有關情況,並反覆聯繫與其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人員,相互串供意圖訂立攻守同盟,掩蓋其違紀事實,對抗組織審查。

  " 李正軍聽到風聲後找到很多行賄人串供,因為都是熟人,最初一些人不肯講實話,這給調查帶來很大困難。"面對困難,執紀人員做了大量工作,最終取得大多數證人的信任,審查工作在短暫停滯後順利開展。

  " 從第一次收受別人的錢物那一刻起,就註定了今日的結局,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藥。"此時的李正軍滿是懊悔,但事實已經無法改變。

  執紀者說

  李正軍作為基層社區黨員幹部,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無視中央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和黨的紀律,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大貪"案件,其行為直接侵害了群眾切身利益,敗壞了黨員幹部形象,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該案的發生,暴露出個別村(社區)黨員幹部黨紀國法觀念淡薄,為民服務意識淡漠,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村(社區)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

  當前,正是全區村(社區)"兩委"換屆的關鍵時期,要堅持從責任管起、從監督抓起、從查處嚴起,以"嚴"的換屆紀律,換出"廉"的幹部隊伍,換出"好"的社會風氣,換出"新"的發展態勢,真正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築牢廉潔從政的"第一道防線"。(趙權峰)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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