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濱)又到了房屋租賃的高峰期,北京市工商局昨天發佈消費者投訴分析,房屋租賃成為近期投訴熱點。消費者李先生向12315熱線反映,自己委託一家房屋仲介租房,選定房屋後向仲介預付押金。誰知簽訂合同時,業主說房屋為回遷房,不能提供房產證。李先生認為仲介未盡到審核義務,拒絕簽署合同並要求退還押金。
市工商局根據往年的數據統計分析認為,每年的6月到8月,成為房屋租賃的高峰期,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大學畢業生離校,租房的需求集中大量釋放;二是眾多家長為了方便孩子上學就近租賃“學區房”。雖說距離9月份開學還有一段時間,但家長們擔心房屋難租就著手提早租房,這致使房屋租賃市場開始不斷升溫。
工商部門為此提醒消費者:租房宜早不宜晚,以免因房源緊張租不到房;避開高峰期租房,比如9月份開學前,租房人群集中,房屋出租的速度快,房租必定會有所漲幅,如果避開此階段,市場中房源較為充足時,價格也會有所下降,相比之下“性價比”會高一些;選擇正規仲介並簽署租房合同,在細微處維護自身權益,避免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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