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催生新一波“租房熱”,與此同時,租房亂象如影隨形。7月18日,記者從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通過其微信公眾號山西高院發佈提醒,提醒畢業生在租房時保持理性清醒,識破租房騙局,才能讓自己免遭損失。
常見租房騙局有哪些?
常見的租房騙局有:
1、一房多租連環騙:用事先短租或即將到租期的房子,同一時段反覆出租給多人,收取預付租金或押金。
2、房屋以次充好騙定金:仲介公司要當場付定金,保留房源,等到實際看房時,發現房屋的情況與描述不完全相同。
3、黑仲介虛構便宜房源:仲介公司虛構超低價房源,沒有聯繫電話,要求租房者添加微信號聯繫看房,實則是收集微信號達到其商業目的。
4、租客莫名遭遇被網貸:簽訂合同後,要求使用指定軟體按月交租,實際是在網貸平臺按月還貸,仲介已使用租戶資訊,辦理貸款套現。
5、冒充身份騙你沒商量:冒充房主或者一手房東身份資訊,騙取租房者的信任,利用短租的房子騙取定金和租金。
6、入住之後先維修費用自理:租房者簽訂租房合同入住後,發現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需要維修,如想繼續入住,請自掏腰包。
租房被騙,要第一時間收集證據,如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租房合同、照片等;聯繫小區物業或社區居委會,通知房主、房屋實際管理人;迅速到公安機關報案或法院起訴維權,挽回損失。
為防止被騙,畢業生們要注意:
別貪小便宜,要找正規房屋仲介;核實房主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未實地看房驗房,不提前繳納任何費用;看房細節不可漏,檢查水電煤氣等能否正常使用;簽訂書面租房合同,明確違約責任及補償標準。
租房法律知識早知道
1、租賃合同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日期、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2、租期6個月以上,應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視為不定期租賃。
3、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維修義務,另有約定除外。
4、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
6、因不可歸責事由,租賃物損壞、滅失,承租人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7、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通知承租人。
本報記者 郭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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