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應聘機場安檢變車庫保安招聘旺季 海淀法院支招求職者防騙
大學剛畢業的小李原本應聘的是“機場安檢”,豈料遇到招聘陷阱,不僅被忽悠幹了兩周的車庫保安,還被迫交了3000元的所謂“培訓費”。最終,小李向法院起訴後,對方返還了費用。隨著招聘旺季到來,不少求職者因未能有效識別招聘資訊的真偽,落入了招聘陷阱,甚至誤入傳銷窩點付出生命代價。對此,海淀法院的法官給出了專業的司法建議,提醒求職者多加小心。
案例
“機場安檢”變“車庫保安”
大學剛畢業的小李在網上看到一則招聘廣告。廣告中說,勞務公司面向社會招聘駐機場安檢員。
小李與勞務公司取得聯繫,一名陳姓工作人員大致詢問了小李的年齡、學歷等內容,當即表示小李很符合機場的招聘需求,小李可帶著身份證來公司進行下一步面試。
按照陳某的要求,小李帶著身份證來到公司面試,簡單詢問後,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小李通過面試,但小李需要提交身份證原件,公司需要與公安部門聯繫,核對小李有無犯罪記錄,此外還需要交3000元的介紹費和培訓費。
小李將身份證原件交給勞務公司,並按照勞務公司的要求交納了3000元,當場勞務公司工作人員向小李出示了手寫收據一張並出具了一封《推薦信》,表示為了讓小李在實踐中了解和感受安檢保衛崗位的特殊性,先行安排小李去某停車場從事安保工作。
然而兩周後,小李不僅分文沒有取得報酬,反而被趕出保安公司。小李依法維權,最終勞務公司向小李返還了身份證原件及3000元費用。
防騙第一步
求職者可開展“反偵察”
海淀法院法官蔡笑表示,為避免落入求職陷阱,勞動者在投遞簡歷或與招聘單位取得聯繫前,應利用已知的招聘資訊展開“反偵察”。
蔡笑舉例說,比如招聘資訊中包含公司名稱,則可登錄企業信用資訊網,查詢該公司是否進行了工商註冊,註冊地址與招聘地址是否同一;登錄裁判文書公開網,查詢該公司是否存有大量勞動爭議糾紛或大量債權債務糾紛;對該公司企業資訊進行查詢,核實網路上是否有對該公司投訴、舉報。
防騙第二步
利用面試了解公司
蔡笑建議,求職者應注意面試地點是否為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註冊地、是否為該公司的實體辦公地;公司辦公地是否存在“一套人馬,多塊牌子”等情況;公司的辦公場所是否正規,公司的辦公環境、辦公條件是否與其招聘資訊仲介紹的公司規模相符等等。
而在通常情況下,面試時公司會要求求職者出示學歷證書、資質證書、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並在面試過程中對於勞動者的專業技術水準、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詢問。如在面試環節,招聘單位對於以上內容毫不關心,那麼顯然該招聘單位的言行在相當程度上有違一般常理,求職者應加以警惕。
防騙第三步
拒絕不合理要求
最後蔡笑提醒,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因此用人單位在招錄勞動者的過程中,不應向勞動者收取錢款。如求職者遭遇到上述情形,對於招聘單位不合理要求應予以拒絕。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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