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多出 15台車,整夜睡不著了
曾多次接到電話提醒,查詢發現15台車均為代辦;當事人兩次丟身份證,如今已報案
名下莫名多了15台車,你會怎麼辦?有人開玩笑說,“每台車賣1萬塊錢,都能有15萬。”這看似天降餡餅的事,近日就發生在長沙市望城區橋驛鎮沙田村羅先生身上。可羅先生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甚至因為這事整夜睡不著覺,“如果這些車出了什麼事故,那是不是都是我的責任?”
瀟湘晨報記者 張沁 長沙報道
今年31歲的羅先生是長沙市望城區橋驛鎮沙田村人,之前在農村做油漆工,目前住在鴻家隆小區,在小區內經營了一家日化用品店。今年上半年,羅先生“一夜暴富”,名下莫名多了15台車。9月5日,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經查詢檔案,羅先生名下多出來的車輛均為代辦,已與代辦人取得聯繫,將進行溝通協商,羅先生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蹊蹺反覆接到電話稱多臺車需要年檢
今年上半年,羅先生曾先後接到兩通交警來電,稱其名下的車輛快到年檢期限了,需儘快辦理。但因對方告知的車輛牌照與自己的車不一致,羅先生並沒有放在心上。
7月份,村幹部也打來電話提醒,稱羅先生名下有3輛車即將報廢。“覺得很莫名其妙,我名下就1台車,怎麼可能有3台快報廢的車。”羅先生表明不是自己的車後,沙田村分管環境衛生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核實,發現3台車確實都在羅先生名下。“當時我就提醒他,讓他去派出所報案,去交警部門查詢。”
8月4日,羅先生又收到了短信,稱自己的車已過檢驗有效期,需儘快辦理定期檢驗業務。
反覆接到類似電話和短信,羅先生不禁起了疑,等到當地車管所查詢才發現,自己名下共多了15台車,有桑塔納、獵豹、捷達……甚至還有解放牌。這15台車均為非營運小型汽車,其中7台狀態為正常,5台違法未處理,3台逾期未檢驗。初次登記日期最久的為1997年的獵豹汽車,最近的為2010年五菱汽車。
推測曾兩次丟失身份證,資訊或被盜用
對於名下突然多出的15台車,羅先生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反而覺得忐忑,“這麼多車在我名下,還有違法未處理,如果出了什麼事,那是不是都是我的責任?”
9月5日上午,羅先生再次來到長沙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車管所辦公室樂主任介紹,經查詢發現,羅先生名下的車輛均為代辦,且代辦日期多為2015年-2016年期間,“推斷可能是有人套用了羅先生的身份信息辦理了車輛註冊,也不排除其他可能”。
“代辦人在交警部門都有資訊備份,已經與代辦人取得聯繫,代辦人要先找到這些車輛和實際所有人,後續再與羅先生進行溝通協商。”樂主任表示,羅先生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據了解,車輛代辦過戶需提供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委託書,車輛年檢時,也無需本人到場,提供相關證件即可代辦。
羅先生介紹,去年10月,曾經購買了一台二手比亞迪,“當時過戶時是通過代辦”。與此同時,羅先生表示在2013年和2015年,曾兩次丟失過身份證,但未進行挂失。目前,羅先生稱已向警方報案。
律師說法
若證明為冒用資訊車輛出事故可免責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如當事人羅某名下車輛屬於代辦人盜用或冒用其身份資訊所登記,則可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拘留及沒收違法所得。
這批車輛雖然暫時登記在當事人羅某名下,但是車輛的實際所有人並非羅某,因此對車輛並無使用權及其他處分權利。如果警方及車管所能證實車輛屬於他人冒用其身份證所登記,那麼發生交通事故糾紛,應由車輛實際所有人或車輛駕駛人承擔相應責任,羅某無過錯可免責。
李健提醒,當事人可以與代辦人溝通,在車管部門取消或者變更登記,消除法律隱患,如溝通不成,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等法律途徑維權。
相關提醒
請人代辦應明確授權範圍
李健律師提醒,如需找人代辦車輛過戶,應出具本人親筆簽字的代辦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同時應妥善保管好身份證原件,對於代辦所提交的個人資訊複印件等可以標注浮水印,說明這些資訊僅用於車輛代辦,超出代辦範圍及時間外的使用均不視為本人行為。
身份證遺失後應及時挂失
身份證遺失後首先要做的就是挂失,證件中含有大量個人資訊,一旦被人利用後果很嚴重,所以應該立即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挂失。
原標題:名下多出15台車 整夜睡不著了
[責任編輯:張曉靜]